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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人物
王颖,今年36岁,北辰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自参加工作以来,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好评,连续三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女检察官
工作喜怒写脸上
相比公安干警和法官,检察官给人更多的感觉是神秘中透着威严,不了解他们的人总感觉他们是一群冷冰冰、每天板着面孔同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冷血动物。非常有幸,我在十几年前娶了位美女检察官做老婆,在这朝夕相处的十几年中,作为家属,我习惯了她加班、出差,想尽办法应付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者。所以现在让我们讲讲她的闪光点,还真不好说。因为,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周而复始地办案。天穆医院副院长王海谈起自己的老婆,面带无奈地告诉记者。
我老婆王颖,从学校毕业分到检察院,从财务部干起,2002年起进入侦查监督科,直接开始面对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这期间,作为丈夫,我每天也是跟着她的情绪走,案子办得顺利,她喜笑颜开,我们全家都高兴;案子棘手,尤其碰到关键证据出现问题,王颖回家后情绪低落,我也不敢多问,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案情属于机密,我只能默默地陪着她,有时碰到她在家里加班起草修改审查报告直到深夜,看到她累得筋疲力尽,我也是干着急帮不上任何忙,假如她不是检察官,我完全可以帮她打打字做点辅助工作,帮她减轻些负担,可是由于她职业特殊,我也是有心无力。
说到这几年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我觉得应该是2004年10月。王颖受命办理一起本地人的抢劫案。犯罪嫌疑人于海(化名)伙同四名同伙,以被害人孙军(化名)盗窃两辆摩托车为由,窜入被害人孙军暂住处,对孙军殴打成轻微伤,当场抢走现金1000元,并强迫被害人写下两辆摩托车的欠条,后被害人报案,于海被抓获归案。面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于海拒不承认自己殴打过被害人,拒不承认自己进屋,拒不承认被害人给钱自己在场。为了让他逃避法律制裁,于海的家属也是四处活动疏通,托关系找路子,许多关系单位纷纷找到王颖,希望她从中帮忙,以敲诈勒索罪定罪,而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1000元现金,达不到认定犯罪的最低标准。考虑到关系单位经常和王颖有业务联系,嫌疑人是本地人,并且背景又比较复杂,所以我也建议王颖能不能做个顺水人情。没想到,遭到她的断然拒绝。王颖告诉我,如果我放纵了嫌疑人,受到伤害的将是法律的公平与公正。经过审慎研究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检察机关最后认定,犯罪嫌疑人于海伙同他人(均在逃),窜至孙军夫妇的暂住处,以孙军偷摩托车为由,殴打孙军夫妇(经鉴定孙军的伤情为轻微伤)后强行要求索赔未果,当场抢走现金1000元并让孙军妻子写下欠两辆摩托车的欠条。上述事实,犯罪嫌疑人于海虽对主要犯罪事实拒不供认,但有被害人陈述、证人的证言及辨认笔录、伤情鉴定书等证据证实,应予以认定。犯罪嫌疑人于海的行为已涉嫌抢劫罪,其有前科且系入户抢劫,应依法批准逮捕。最终,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照片由文中人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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