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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12日在北京说,新疆各级法院今年将继续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保持对“三股势力”——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犯罪活动采取高压态势。
在北京列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肉孜·司马义说,2006年,新疆法院审理了一批涉及“三股势力”犯罪案件,有效打击了暴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新疆,稳定压倒一切。对稳定的主要威胁来自‘三股势力’。”他说。
肉孜·司马义指出,“三股势力”的犯罪活动包括直接杀人、爆炸、投毒、放火等,社会危害性大,审判“三股势力”犯罪涉案人员的政策是“依法定格严判”,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严格审理,部分犯罪的最高刑罚按法律规定可适用死刑。
但他说,即使是“三股势力”犯罪,审理涉案人员也必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为首的成员和一般成员有区别,有的人是被胁迫或上当受骗才走上犯罪道路的,还有一部分人在被捕之后有立功表现,这些因素我们都要综合考虑。”肉孜·司马义说。
此前,肉孜·司马义曾要求下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打击“三股势力”的骨干分子和为首分子,但他相信除少数顽固不化的犯罪分子外,大部分涉案人员通过服刑期改造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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