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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立法——倾听普通百姓的声音
“我是一个农民工,个人收入每月1500元左右。我认为个税的起征点应定为2000元……”2005年9月27日,在全国人大个人所得税法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上,来自重庆的进城务工人员吴志才侃侃而谈。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就是人们常说的个税起征点。它的调整,与广大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了直接听取公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财经委和常委会法工委联合举行了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
虽然最后的标准只是从1500元提高到1600元,但从河北专程到北京参加听证的宋景昌认为,听证会的意义远远超过这一点。“能来到这里发言,传递老百姓的声音,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在将法律草案书面征求意见的同时,通过专题调研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提高审议和修改质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有关立法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立法工作透明度得到大幅提高——
2006年12月11日,人民大会堂云南厅的一幕让许多在场的新闻记者感触不已: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忙于梳理、吸纳征集到的近20万条劳动合同立法建议,从白天到夜晚,饭都顾不上吃。
劳动合同法草案关系亿万劳动者的权益,必须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2006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审意见,将法律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各方面对这部法律草案的意见191849件,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新纪录。
普通百姓对劳动合同立法的关切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回应。将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纳入法律适用范围,防止劳动合同短期化,禁止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点,明确规定试用期期限……根据征集到的近20万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对劳动合同法草案作了大幅度的修改。
物权法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物权法草案于2005年7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在40天的时间里,社会各界为进一步完善物权法草案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意见11543件。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等先后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就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专门召开立法论证会。
从一审到八审,从座谈会到论证会,从常委会审议到大会审议……物权法草案在充分吸纳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日趋成熟、日趋完善。中国物权立法,已经成为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
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又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将把就业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十届全国人大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系列重大举措,受到全国人大代表张继禹的高度肯定。他说:“更加注重倾听普通民众的声音,已成为本届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特点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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