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陈荣喜 王淼 鲁萌):针对近期天津市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不断发生的情况,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和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将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以侦破大要案件为龙头,以“破大案、端窝点、挖‘黑手’、打团伙、查网络”为重点,特别是对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变相传销、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权等经济犯罪活动,将积极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坚决打击,严密防控。依法严惩一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分子,进一步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猖獗的势头,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
公安机关负责同志介绍,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呈现八大特点: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面向50岁以上的中下等收入群体;犯罪分子许诺高回报、高收益,收益高于银行几倍甚至几十倍;先期兑付,以此博得投资者的信任,使其拉拢亲友加大入,聚拢更多投资额;以合法经营掩盖犯罪事实,不易被察觉;用非法集资所得用于风险投资、炒股等活动;隐蔽性强,利用集资款滚动使用,短时间内不易察觉;利用国家政策等作为宣传噱头,吸引百姓投资;犯罪分子将集资款用于非法经营,一旦发现,将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工作中,本市公安机关将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涉案公众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经济犯罪作为主攻方向,从受案伊始,即快侦快破,及时侦破一批隐蔽较深、形成时间较长的大要案件,精确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对于发现的经济犯罪线索,将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同时,及时查封赃款、赃物,最大限度地减小国家、集体和公众的损失。以涉众型经济犯罪预警提示为主要内容,印发《致广大群众公开信》,广泛进行宣传,提醒群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定期在主流媒体上发布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预警信息,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市公安局负责人提示广大群众,希望通过这次打击和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能够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增强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也希望已经参与到此类非法经济活动的群众能够积极检举揭发相关犯罪线索,积极配合警方开展工作。提示受骗群众,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有问题要采取法律手段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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