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于浩 通讯员毅真 文晖 张悦):3月27日,美丽的西沽公园里来了一支特殊的植树小分队。十几个人年龄各异,在园林工人的指导下,打点、挖坑、植苗、浇水,各有分工,个个干得满头大汗。两个小时过去了,看着一排排竖立起来的新树苗,他们的脸上漾起了灿烂的笑容。没有人会想到,这些特殊的植树队员都是来自红桥区各个街道社区的社会服刑人员,他们通过义务植树,矫正自身,回报社会。这是红桥区司法局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尝试。
社会服刑人员也称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红桥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结合校正对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管理上严格要求,形式上灵活多样,提高了矫正对象的改造质量。一方面通过定期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关爱他人、奉献爱心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倡导矫正对象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精神,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这次义务植树活动就是他们义务奉献、回报社会的有益尝试,同时也是对矫正质量的一次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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