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8日公布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后,29日又公布了廉政工作“五项制度”。这些都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重塑监管队伍形象所采取的重要措施。
随着郑筱萸等数名药监干部相继落马,药品监管过程中的腐败案件接连被曝光。药品生产流通中的利益黑洞,不仅腐蚀着药品监管人员,导致药价虚高,更威胁着老百姓的用药安全,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廉政建设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键,只有加强监管领域的反腐倡廉,才能亡羊补牢,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过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制度不健全,导致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细读“八条禁令”,在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监督等项工作中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被明令禁止;“五项制度”,从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礼金礼品登记管理、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八条禁令”与“五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廉政制度体系的基础基本构成。
但是,有了规定还远远不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在查找漏洞的基础上,抓紧对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廉洁从政、干部管理和民主决策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环境。建立健全有效监督审批权力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督察;实行政务公开,凡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事项,能公开的都对外公开,能公开招标的都要公开招标,该实行听证的都要实行听证。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全系统工作人员都要着力解决好“为谁监管、怎样监管”的根本问题,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期待,随着一系列廉政措施的落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一定能够扭转当前监管工作的被动局面,重塑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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