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随之而来的各种压力,人们的感情和心理都变得很脆弱,面对第三者插足、离婚、失恋等情感纠纷,一部分人选择了极端的处理方式,因此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增多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此,检察官希望人们在生活中调节好自己的情绪,有心理问题及时看心理医生,切莫采取过激行为,造成不必要的流血事件。而为情而伤害对方,所得到的结果往往都是事与愿违——破镜难以重圆。
【案例一】
用强奸挽回昔日情
嫌疑人王某,25岁,天津市东丽区人。去年6月,王某与被害人李某在网上聊天时相识,二人感情发展迅速,并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同年11月,李某因为性格原因提出与王某分手,王某坚决反对并多次纠缠李某。
今年1月18日晚9时许,王某以看望为名,乘车来到李某的暂住处对李某再次纠缠,为了挽回恋情,王某竟偏激地认为让李某怀孕,就可以把她留在自己身边,让她死心塌地地跟着自己。19日凌晨2时许,王某在李某的极力反抗下,将李某强奸。后李某报警,王某被抓获。日前,东丽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王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析案】
年龄在20岁到30岁之间的男性大多处于恋爱期间,有的会由于恋人感情态度的转变而冲动地作出“傻事”。很多人都有“谈恋爱被女友甩了,没面子”的心态,加上社会经验不足,阅历有限,在感情发生危机时便会试图用极端的方式予以挽救,但往往这种方式,换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二】
刀捅前妻被判4年
被告人于某,37岁,系被害人张某的前夫。于某在与张某协议离婚后,又向张某提出复婚要求,被多次拒绝后一直怀恨在心。
去年9月29日晚8时许,于某以谈事情为由将张某约出,其间,于某再次和张某谈及复婚一事又遭拒绝,恼羞成怒的他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张某腹部、背部、臂部等处连捅数刀,二人的儿子赶到后将于某手中的尖刀夺下,于某随后逃跑,后被警方抓获归案。经鉴定,张某腹部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日前,河东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4年。
【检察官析案】
30岁到40岁的男性故意伤害犯罪中,大多缘起家庭危机,主要包括婚外恋、家庭暴力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等原因。在我国,夫妻离婚前后的关系比较特殊,一些当事人往往过于冲动,缺乏理智,不能正确处理离婚问题,夫妻一方乃至双方心理上存在不健康的因素,而这些不健康的因素正是很多恶性案件发生的诱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