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战在即,众“枪手”磨刀霍霍、加紧备战,准备时刻迎接挑战……
不要以为我在写一条体育新闻,此“枪手”非儒帅温格督阵的阿森纳,两者虽被冠以同一名号,但本质上确是完全矛盾对立的。因为在足球场上纵横捭阖,靠的是一个“真”字,真刀、真枪、真汉子、真本事。而那些在考场、职场、权力场上蝇营狗苟的“枪手”,则彻头彻尾只剩一个“假”字了,假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连祖宗都忘记了。
按说考试季节才是“枪手”们的春天,而如今名目繁多的各类考试已贯穿全年,所以“枪手”们每天都是春天般温暖。他们躺在考试的温床中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终于形成今天“队伍系列化、业务标准化、服务产业化、手段现代化”的“良好”局面。实现了“四化”的“枪手”大军,将迎来怒放的盛夏。
看到上面这段文字时,读者的情绪一定会是五味杂陈的。除了“枪手”本身会沾沾自喜以外,相信每一位诚信者会愤怒、会忧虑,每一位奋斗者会委屈、会无奈。我们面对“寻枪”的人会怒其不争,面对“枪手”会同声谴责,但仅仅做到这些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就像世界上每个国家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对待“生物入侵”都需要防范一线,掐断根源一样,为了维护国家考试制度的严肃公正,我们同样需要花大力、施重典、铲除“枪手”这根“毒苗”。于是,两年前,国家首部《考试法》由重庆专家起草完毕,“考试作弊将视为违法甚至犯罪”、“国家考试作弊最高判7年”等严厉的法条,就是给“枪手”的重重一击。
不过,也有专家提出:冀望于《考试法》从法律的高度规范考试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固然值得期待,但更值得期待的也许还是《考试法》的根本价值——保障考生的考试权益。换言之,《考试法》更应该成为权益法,而不仅是处罚法。毕竟,防止考试作弊也好,追究舞弊者法律责任也罢,从考试法治的意义上讲,都只是手段,而维护落实参与者的考试权益,让那些真正孜孜求知、诚信赴考的人获得尊重,才是最终的目的。要达到这种更高层次的要求,就需要我们从更深层次挖掘和根除“枪手”现象的根源。
“枪手”何以谋生?首先,是存在着一种观念——受教育只是取得文凭进而谋取职位的工具,似乎学生和教师的关系也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关系。其次,是一种风气——就是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弄虚作假、犯科作弊似乎已经不再是一种羞耻。最终,就形成一种市场——金钱换分数,“枪手”出卖知识,“寻枪者”买到成绩。与此同时,与“枪手”相关的产业,如假证贩子,也因此获得大票商机。在这个圈子里,他们都是快乐的,为了达成互惠互利,他们环环相扣,因此这个“诚信毒瘤”便坚如磐石、久治不愈。
于是,我们看到,在金钱本色的笼罩下,有了因联合作弊被查处的师生、有了因开通“枪手网”论坛被法办的投机者、有了因被发现后夺门而逃时摔碎头骨而丧命的“枪手”……可以说,只要这个毒瘤存在,什么怪事情都可能发生。可以预见,就如同杀人放火的歹徒依然会视国法如无物一样,“枪手”依然会为蝇头小利而我行我素。因此,只有尽快加强公众诚信意识的培养才能给“为枪手缴械”打下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最后奉劝那些已举起或即将举起“枪”的人,当你手握象征文明和进步的知识之“枪”,去公然“挑战”公平、诚信和法律的时候,你击倒、甚至击毙的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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