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3日从税务部门获悉,截至4月2日,北京市和广东省个人所得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人数居全国各省市前列。国税总局计划于下周公布全国个税申报情况。
来自北京、广东等地的消息显示,北京市和广东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人数均超过25万,居全国各省市之首。
据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3月29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人数达到137.5万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这是中国首次实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个人纳税自行申报个人所得制度。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是3月31日。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由于今年3月31日是星期六,4月1日是星期日,均为法定休假日,因此,今年的纳税申报期限实际截止日是4月2日。
各地进展
全国:137.5万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截至3月29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人数达到137.5万人,共补税15亿元。
广东:25万人
广东省地税局2日对外发布,截至3月30日,广东省(含深圳)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数超过25万人,居全国前列。
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两个中心城市和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其中广州、深圳两市的自行申报人数合计超过18万人,占全省自行申报人数的72%。
北京:24.9万人
北京地税局对外发布,截至4月1日,北京已经有24.9万名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主动进行了申报。这与地税部门掌握的数据基本吻合。
重庆:近1万人
截至4月1日,重庆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人数接近1万人,其中房地产、电力、电信、银行、保险、律师事务所等高收入行业和系统的部分从业人员主动向税务机关咨询政策,提前完成了纳税申报。
福建:超过6万人
截至4月2日,福建省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60616人,申报年所得额185.92亿元,已缴个人所得税税款31.5亿元。
记者观察
先期遇冷
今年1月1日以来,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人群个税申报工作启动。这是个人所得税制度施行26年后,首次需要纳税人主动申报个人收入。为此,各级税务部门做了大量细致的宣传工作。
可是,在个税申报“初年”,各地开局普遍“叫冷”。前两个月里,全国仅有近40万人自行申报;北京市申报只有4万人,地税局此前估计的“潜在申报人”约为25万人;湖北省实际申报人数为1万多人,地税局估计全省人数在3万人以上。
3月中旬以后,随着截止日期的临近,每天申报人数不断增多,呈加速增长态势。
工薪为主
从已申报人员的结构上看,仍然由工薪阶层“唱主角”,私企老板、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仅占少数,而被列为高收入人群相对集中的行业,申报人数也相对较少。
湖北省武汉市,目前已经申报收入的人员主要分布在金融、保险、电力、电信、大专院校等高收入行业,其中金融保险行业有900多人。而全市私企老板申报人数仅100多人,房地产商130多人,个体工商户有100多人。
陕西省西安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书画界人士较为集中,而在申报时却一度出现“集体缺席”的情况。
专家视角
申报人数未达预期目标
个税申报截至4月2日,从之前的统计数据来看,个税申报人数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中央财经学院副院长杨志清教授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有四个因素:
第一,从政策的时效性来讲,个税申报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的人要进行申报,但是《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从去年下半年才出来,申报时限并没有满一年,纳税人对以哪个时点开始进行计算较为糊涂。
第二,从现实来讲,纳税人一年中的各种收入来源比较复杂、零碎,一般来讲,很少有人会有记录明细账的习惯,要求每个人像专业财会人员那样把税法意义上的所得汇总起来的确存在难度。
第三,企业记账系统不健全造成的我国90%以上的企业都属于中小企业,其中一大部分企业的记账系统不健全。比如很多人拿了薪资,企业没有给凭证,也就是说,不用走账。那么这部分人收入的信息,税务部门就无法获得。信息不对称,客观上造成税务部门很难掌握每个纳税人的情况。
第四,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比较淡薄。
杨志清教授说,应对这些情况,我们首先应该强化企业的财务管理,其次要加强税务执法,提高税务服务水平,最后,减少现金交易额,通过银行卡走账,就会留“底”,这样给税务部门稽核提供了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