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刘明明,在辽宁3月4日的暴风雪中遭遇车祸多处骨折。同行的工友为救他的性命,12次向人下跪求救却屡遭冷遇,最终刘明明命丧狂风暴雪之中。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领导要求调查事件真相,并要求“教育相关责任人”。
这个事件是否调查清楚了?如果真查到相关责任人,仅仅教育就够了吗?他们的行为是否已经触犯法律?本报特请著名刑法学专家洪道德教授为您解答。
新闻回放 12次下跪未救工友一命
3月21日,新华网的一篇新闻揭露了这个事件中几个令人震惊的事实——两个身穿警察制服的人开着“丰田霸道”车,在将他们送出200多米后又声称要接领导而将伤者赶下车;一辆警车就在他们身前绕离现场;一辆120急救车以“车后有人”、“我不是本地的120”为理由拒载刘明明;而小诊所的一个女孩不肯收留伤者。
网友热议 这完全是人为悲剧
多数人都将矛头指向了被刘明明同伴控诉的两名“警察”以及120急救车里的医护人员。
记者在铁血社区BBS里看到,网友Xing03323认为这是“人为的悲剧”。网友“残月飞歌”说:“开着公家的车,见死不救,良心安在?”网友tqttt的发言更体现了他的愤怒:“极度厌恶当地110、120不作为!这就是我们纳税人养的国家公仆吗!?”
新闻纵深 官方调查都说无责任
在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这一事件涉及的各方开始表态。辽宁省公安厅派出了调查组,警方调查报告显示,警方接警后立即通知交警赶往现场,最终将刘明明送到医院的车就是警方调派的。而“丰田霸道”车并不是警车,车上两人确实穿着警用棉大衣(无警衔、警号、肩章等警用标志),但两人都不是警察。至于那辆不肯救助、绕道而走的警车,由于工人们没有记住车号等线索,目前仍未查找到。调查组专门强调,经过走访和调查,当时该路段两侧单位、人员均未发现事发时段有警车通过。
盘锦市卫生局也成立调查组,最终调查结论为:“120当时是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面前,不存在见死不救和推诿敷衍的问题。”在对拒载120车的调查中,卫生局的结果与公安局竟然惊人地“不谋而合”——“各单位的出车证明已经报到我局,没有发现有一家救护车路过该路段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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