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江西省德安县河东乡后田村村民汪秋金在祖坟前植树。近年来,江西省德安县农村群众多以栽长青树等新方式来祭奠故人。
●近年来,清明节诸多事象已构成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景观和初具框架的“节令经济”。但不管是在民众身上还是商家身上都出现了一些跟当前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很不和谐的不良现象,如炒卖墓穴墓地等大行其道,庸俗低俗的祭祀物品大肆泛滥,以及在发展“祭祀服务业”的幌子下某些有违清明节本质内涵的、过度商业化的所谓服务项目。
●清明节是一个今人与古人、生者与逝者、现在与过去、人与自然、人与人(举家行为)之间进行多重“沟通与交流”的特殊时刻,其本质在于使人在相互观照与凝思中对生之意义、死之内涵进行深入思考,对有限与无限、短暂与永恒等人生重大话题产生深刻的体察与启悟。在祭祀过程中,蕴育我们的感恩之心和责任意识,这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清明节的文化精髓。
●我们应通过对清明节这一“文化资源富矿”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全面挖掘和“再生产”,改变其阴冷沉重、炮响烟浓、纸灰飞扬的传统形象,恢复其应有的清雅肃穆、健康愉悦的本来面目,构建出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文明健康的节日文化,使它成为凝聚民族文化认同、构建个人和谐心灵、弘扬社会文明风尚的良好资源载体。
又是一年清明时,祭祖踏青人如织。作为中华民族一个源远流长、内涵丰厚的重要传统节日,清明节由于承载了民众太多的情感与幽思、哀伤与希冀,因此每次到来总能引发大规模、全民性的节日活动,也由此成为一个永不间断的人生话题和文化话题。
近年来,清明节诸多事象已构成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景观和初具框架的“节令经济”。人民生活的富裕,对情感生活需求的增加,对民族文化的自我审视和觉醒,宽松开放的社会文化环境,等等,都促使清明节的影响与文化感召力与日俱增。因而,清明节前后的大规模人流居然催生了为人们节日生活提供相关商品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如墓园、祭祀用品及设备生产商、青团等节令食品、鲜花水果以及租车住宿等旅游服务商等,逐步形成了初具框架的“节令产业”,人们的清明节消费活动已被人誉为“清明经济”,甚至有人认为这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又一个“商业黄金周”。但也就是在这样一种规模宏大的节日活动场景中,不管是在民众身上还是商家身上都出现了一些跟当前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很不和谐的不良现象,应引起我们关注和深思。
最为明显的不良现象主要有这么几种:一是炒卖墓穴墓地等大行其道,在民间甚至出现了“要想富,去买墓”的说法。二是庸俗低俗的祭祀物品如“车马”、“阴间银行存折”、“二奶”、“小姐”等大肆泛滥,互相攀比讲究排场且到处焚烧,使墓地烟雾缭绕、纸灰飞扬;三是在发展“祭祀服务业”的幌子下,不少地方出现了“祭祀搭台,经济唱戏”、“用祭祀促招商、促旅游”以及“代客扫墓”服务等有违清明节本质内涵的、过度商业化的现象。这些不良现象已经带来了一系列消极影响和实际危害。首先是对地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青山白化、火灾频发”,这与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的建设极不相称。其次是对社会风气、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各种奇异、古怪、庸俗的祭奠方式,既亵渎先人英灵,又对当下存在的某些恶俗如挥霍豪费、侈糜无度也是一种推波助澜式的鼓励。尤其对不明是非的青少年的心灵毒害相当严重。另外,它还给清明节所蕴涵的健康、优秀的传统节日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带来很多不利。总之,这些都跟我们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文明新风的培养等时代主流格格不入、甚至可以说是南辕北辙。
因此,呼唤文明祭祀、文明过节,把清明节从烟熏火燎中解脱出来,使之真正又“清”又“明”,可谓迫在眉睫。文明祭祀是指“健康、环保、节俭、安全、有益于身心和社会”的祭祀。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在洞察当代世界文明发展潮流的基础上,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从“文化资源管理”的专业视角,对清明节日文化资源进行符合时代特征的“再创造”和“再生产”,推动节日文化的整体优化和提升。以下几点尤需重视:
一是要探究并弘扬清明节的文化本质,开掘其全面的文化内涵。正如许多民俗学家所指出,清明节既是一个缅怀先人、寄托哀思、慎终追远、敦亲睦族的人生仪式,也是一个远足踏青、亲近自然、催护新生的春季仪式。它既包括肃穆深沉地对先人的祭奠活动,更包括欢快愉悦地踏青、植树、戴柳、荡秋千、放风筝、斗鸡蛋等充满生机的活动。对先人的哀思和对万物生长复苏所带来的欢快的追求有机融为一体,构成清明节最有特色、最动人的文化韵味。这是我们在探讨清明节日文化传承问题时须围绕的一个基本点。
二是公共管理部门应在传播清明节日文化、创造现代文明祭祀礼仪、培育健康文明节日生活氛围方面下大功夫。近年清明节前后,国内多个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都专门发出通知和倡议传播引导文明新风,就是积极举措。同时,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创时代性强、能引起共鸣的比较雅致、时尚的现代文明祭祀礼仪,为祭祀习俗的优化提供实际支持。否则就会给带有强烈牟利冲动的商家生产各种庸俗低俗祭品留下活动空间。目前不少地方已开始实施的网上祭祀、设社区公祭堂、海葬、树葬、无烟祭扫、集体公祭、文明祭扫箱、“天堂信箱”、“时空邮局”、举办“清明文化周”等做法,就是有益的探索。另外还要在丧葬服务市场的规范、整治与净化方面加强监管,营造健康文明的节日生活氛围。
三是公众个人也应在不失祭祀原意、围绕清明祭祀本质的基础上,尝试健康文明的过节方式,做一个参与并推动社会祭祀文化进步和提升的有责任感的公民。清明节是一个今人与古人、生者与逝者、现在与过去、人与自然、人与人(举家行为)之间进行多重“沟通与交流”的特殊时刻,其本质在于使人在相互观照与凝思中对生之意义、死之内涵进行深入思考,对有限与无限、短暂与永恒等人生重大话题产生深刻的体察与启悟。在对自己祖先、人文初祖、国家英烈、历史名人甚至重大灾难伤亡人员的祭祀过程中,孕育我们的感恩之心和责任意识,这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清明节的文化精髓,而不是在于各种各样的祭祀形式。
我们应通过对清明节这一“文化资源富矿”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全面挖掘和“再生产”,改变其阴冷沉重、炮响烟浓、纸灰飞扬的传统形象,恢复其应有的清雅肃穆、健康愉悦的本来面目,构建出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文明健康的节日文化,使它成为凝聚民族文化认同、构建个人和谐心灵、弘扬社会文明风尚的良好资源载体。这不论是对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清明节日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对社会祭祀风俗的整体优化,还是对作为一种大规模人员流动的户外活动的管理,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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