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集聚与扩散。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形式。集聚是手段,能够迅速有效聚拢资源、形成若干区域增长极。扩散也是手段,能把区域增长极要素向外延展,产生裂变,充分发挥辐射效应。
经济全球化,往往表现为不同国家经济中心城市之间的竞争。这类城市,区位条件优越,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产业能级强大,服务功能完备,磁铁般吸附着周边城市及地区“向我靠拢”。在协调区域发展中,要高度重视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使区域内广阔资源合理配置,捏指成拳。
在这个问题上,要注意防止两个倾向。一种是中心城市怕当中心,怕影响GDP增长和财政收入,担心自身优势在合作中消减,不愿周边地区分享发展一杯羹,重“留住”轻“流出”。一种是非中心城市争当中心,不顾自身条件,竞相以“经济中心城市”为发展目标。我国曾先后有100多个城市提出过要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协调发展是区域内外集聚与扩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聚,需要周边地区敢于“舍”;扩散,要求中心城市敢于“放”。一“舍”一“放”,以“点”带“面”,以“面”促“点”,最终换来区域协调发展,整体实力提高。
(十三)补偿与约束。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调节器。资源是有限的,分布是不平衡的,发展是有差别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建立有效的补偿与约束机制。
依据国家对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必然会导致有的地区增长快些,有的增长慢些,有的地区为了总体发展作出一定的牺牲。因此,要加大和改善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用于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
要逐步理顺要素价格,完善税收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资源开发补偿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要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上下游企业在区域内开展更大范围的分工合作,形成区域互补共生、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促进以资源有效配置和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区域专业分工格局,增强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在动力。
(十四)区域协调发展,目的在发展,难点在协调。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协调更难的是综合协调。协调的水平决定发展的质量,协调的效率影响发展的效益。协调,不仅是一种眼光、一种胸怀,也是一份责任、一份义务。
协调的核心是要建立、健全一套规则。应当有必要的法律规范,有刚性的制约,有严格的监管,有及时的追惩,还应当有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制度保证。通过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激发活力,形成合力,实现共赢。
(十五)区域协调发展,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思路,是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大战略。
在这个大思路大战略的推动下,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格局已经出现了积极的变化。地区间生产要素流动加快,区位产业优势逐步形成。东部地区在依靠技术进步和扭转过度依赖投资增长格局方面迈出新步伐,中西部地区发展明显加快,东北地区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取得新进展。我们要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乘势而上、因势利导。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党、这样一个大国,要维护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办成一些大事,谋求整个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保持社会团结和谐,必须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必须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
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负有不可替代的重要责任,这种责任不仅表现在要想方设法推动地方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更表现在各地领导干部都负有维护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政治责任,必须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与严肃性,坚持区域经济、地方经济目标服从于国民经济目标,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服从全局。各地区要既充分认识自身优势、明确自身定位,又统筹兼顾区域整体利益、加强区域内的协调沟通,增强区域协调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只有这样,才能得之全盘、谋之长远。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各安其位,各负其责,全国一盘棋。“马走日,相走田,炮打一溜烟”。能否走好每着棋,检验着各级党委政府的执政意识、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检验着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十六)当今世界经济有两大潮流。一是经济全球化,二是区域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东中西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新格局,这是顺应时代潮流和发展趋势的历史进程,也是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长期奋斗的伟大事业。惟其长期,我们更需坚韧。惟其艰难,我们更需奋斗。
茫茫九脉流中国,纵横当有凌云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