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已批准实施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基础上,去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五五”普法规划。4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5月,经中央批准,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一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五”普法巡礼
3月23日下午,中南海怀仁堂。
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在进行集体学习,内容是关于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学习并发表讲话。
在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刚刚高票通过物权法之后,中央政治局安排的这次学习格外引人关注。
据统计,中央政治局进行集体学习,此次已是第40次。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是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一个月前的2月28日上午,同样是在北京,地点是人民大会堂常委会会议厅。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下举办专题讲座,题目是《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的法律制度》。
这次讲座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第24次专题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每次在讲座中学习的内容,主要是法律知识。
中央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学习法律知识,发挥了重要的表率作用,极大地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领导干部继续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有着深厚的时代背景
与前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相同的是,领导干部继续成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与前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有所不同的是,此次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有着更为深厚的时代背景。
有专家分析指出,“五五”普法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展开的。要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有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履行权力,接受法律的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因此,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再次提上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中。
2月15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这一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明确提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这一意见的下发,无疑从制度上极大地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频频新举力促领导干部学法
“五五”普法伊始,各级领导干部就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法活动。“法”,成为领导干部常说的“关键词”。
在新一轮五年普法中,各地、各部门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有许多新举措:
———天津市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三个一”活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精读一本法律书、精讲一堂法制课、精写一篇学法用法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重庆市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去年共同组织实施了春季和秋季两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全市共有2510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及格率为99.5%;
———山东省仅去年一年,就举办县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28期,73425人听讲;举办处级干部培训班286期,11443人参加培训;组织领导干部任职前考法252次,11989人参加考试;
———河北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按照统一安排与分级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对全省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个人与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陕西省去年11月至12月组织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试成绩除在本地、本单位存档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抄送同级人大、组织和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江苏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各级党校、行政院校,把法律知识列入国家公职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加大了培训考核力度。无锡市组织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全国妇联在过去一年中,多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班、党内民主生活会、局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培训班、组织参加家庭助廉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全国妇联还在中央党校、清华大学举办的妇联系统领导干部研修班中,将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着力提高妇联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渐转为依靠制度推进
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
“五五”普法伊始,各地、各部门就普遍建立完善了领导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依靠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效促进了这项工作的深化和硬化。
新疆自治区全区公职人员学法年终考试已形成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去年年底共有近三十万各族公职人员参加了年终考试,仅参加自治区统一考场考试的厅级领导干部有200余名,包括40个厅局“一把手”。
湖南省建立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法律素质考查、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三项制度”及配套措施,在“五五”普法中得到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的情况,在全省大部分市州和县市区成为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考查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普法合格证制度及其查验配套措施也在全省各市州继续实施。
海关系统除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海关各级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两次法律学习培训活动外,还建立起领导干部讲法制度。
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是:各直属海关和海关总署内各司局负责人每年至少在本单位、本部门主讲一次法律法规,重点宣讲海关基本法律法规以及由本部门起草的规章。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全体公民学习法律知识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其示范效应在“五五”普法第一年就得到充分显现:
一年来,各地、各部门对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全国24个省(区、市)召开党委常委会,各省(区、市)都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五五”普法工作,并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普法决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8个中央国家机关和行业部门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培训法制宣传骨干,组建普法讲师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五五”普法已在全国全面启动,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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