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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双街镇投资300多万元为沙庄村农民生活小区统一安装太阳能节能路灯。 |
●56.7亿元
扩大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70.2亿元
确保城乡居民社会保障
●142亿元
提高百姓教育医疗水平
●189亿元
建造城镇居民宜居环境
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了解到,随着本市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财政部门将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保障重点,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今年市区财政共安排资金458亿元,用于扩大就业和增加群众收入,确保城乡居民社会保障需要,提高人民群众教育医疗水平,改善城镇居民宜居生活环境。
全面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据市财政局介绍,今年市区财政共安排资金56.7亿元,用于扩大就业和增加社会各群体收入。积极制定落实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提高居家养老、报刊投递、邮政服务、物资回收和城市清洁五类公益岗位财政补贴比例,继续搞好“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托底安置,加大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提高就业稳定性。财政投资建立100家青年就业基地,促进新生劳动力实现素质就业。
完善农村就业扶持政策,给予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财政安排资金18亿元,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1018户困难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妥善安置18万企业职工,从根本上提高困难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完善落实增加群众收入财税政策,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群体的收入分配。鼓励企业建立工资与效益同步增长机制,继续推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地方津贴补贴,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最低工资标准在现行670元基础上增加10%以上,继续调整企业职工工资计税标准,督导企业为职工增加劳动报酬。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逐步实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纳税监控,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大财政对“三农”支持力度,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积极发展债券、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拓宽投资渠道,有效利用民间闲置资金,增加城乡居民投资分红收入。今年确保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2%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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