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旭明]:谢谢杨周复部长助理,我们通过介绍了解了这项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决策有关工作情况。我在很多次新闻发布会都说,一项义举可以使几十个人,几百个人受益,一项好的政策可以使更多人受益,我知道大家跟我有相同的感觉,大家也期待着了解政策的设计思路、工作特点,工作要求是什么,我们有请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先生为大家介绍这方面情况。 [10:25]
[张少春]: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各位来宾,各位记者朋友: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下面,我就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的总体思路、主要特点、相关工作要求等情况作一介绍。 [10:26]
[张少春]:一、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总体思路。 [10:26]
[张少春]: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关键是要加强助学政策体系的制度建设,明确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助学政策。在我国,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是政府的责任,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应由政府负责,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非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实行包括政府投入在内的多渠道筹资的原则,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应该包括政府资助在内的多种资助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具体而言,高等教育阶段的助学,一是要加大政府助学力度,二是要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三是落实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助学的政策;高中阶段的助学,当前重点是要根据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困难面大、助学矛盾突出的现状,优先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府资助力度。 [10:27]
[张少春]:对此,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入手,通过加大财政助学投入力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学校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助学经费等,通过这些政策举措来实现“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我国高等教育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其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中等职业教育将形成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10:27]
[张少春]: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一是在经费投入上,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二是在财政投入的分担上,为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支持。三是在政策导向上,在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规模。四是在资助方式上,要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根据各类学校的不同特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充分发挥政策的整体效应。五是在责任划分上,中央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10:28]
[张少春]:二、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特点。 [10:28]
[张少春]:(一)制度设计着眼于系统性和长期性。一是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都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二是既增加财政助学投入,又注重多种渠道助学。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在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拓宽助学渠道,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助学和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等。三是既有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又兼顾地区差别。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取了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经费合理分担的办法,在资金投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及资助方式等方面,统筹考虑中央和地方,兼顾地区差别,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体现了政策体系的整体设计。四是既资助困难学生,又注重改善教育结构。助学政策不仅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而且鼓励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或接受职业教育。 [10:28]
[张少春]:(二)资金分担更加合理。国务院《意见》明确了各方资金投入责任。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中央所属院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院校,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13号文件也是参照这个比例。 [10:33]
[张少春]:具体分担的比例,参照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办法,并按照生源地原则确定。采取这种办法,一方面尽量避免了一事一比例的做法,另一方面便于科学合理地负担经费。根据生源地原则,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东部地区招收中西部学生中央要多拿,要拿出80%,招收中部地区学生中央要拿出60%。中部地区招收东部和西部地区生源学生的,执行中部和西部政策;西部地区学校招收的学生不论东、中、西都执行西部的政策。 [10:35]
[张少春]:例如上海来的学生去甘肃念书,也按西部的政策,如果是家庭贫困的学生,这部分经费中央要负担80%。这样不仅减轻了东、中部学生规模较大省份的压力,使各地经费分担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也增强了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招生的政策导向作用。从经费负担的总体情况看,中央拿了大头,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了倾斜,对东部地区也给予了合理的支持。此外,《意见》中还明确了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助学,强调了学校的助学责任。 [1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