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驾车到一建筑工地盗窃,因被工地值班人员发现,他们便将值班人员捆绑并用胶带粘住其口鼻,致使其中一名值班人员窒息而死。近日,案发后即逃匿的团伙成员张某被新疆警方擒获押解回津,日前被法院判以重刑。至此,这起抢劫致人死亡案的凶犯全部得到法律制裁。
被告人张某,河南省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6日晚10时许,张某与多名同伙(均已另案处理)驾车窜至东丽区华明家园小区附近一工地。
几人翻墙潜入工地准备盗窃时,被工地值班人员戴某、赵某发现。几人随即殴打、捆绑两名值班人员,并用胶带将二人口鼻封住,抢得工地仓库内的电焊机、氧气瓶、电缆线等物后驾车而去。当工地负责人赶到现场时,发现被胶带封住口鼻的戴某已经窒息死亡。
随后,张某又与人结伙盗窃武清区一桶装水公司的60箱桶装水,因被该公司的值班人员发现,张某外逃。
上述两案被侦破后,与张某结伙作案的众人均被判刑,而张某则远逃新疆,认为可以躲过法律的制裁。去年10月16日,张某被新疆喀什市疏勒县警方抓获,至此,上述两案的作案人员全部落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参与抢劫且致人死亡,已经构成抢劫罪。鉴于其在抢劫犯罪中仅是从犯,起次要作用,因此决定以抢劫罪对其判刑11年,并处罚金8000元;以盗窃罪对其判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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