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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废弃物处置中心效果图 |
电子垃圾处理费用三方共担
——市环保局副局长王亚平接受记者采访
昨日,市环保局首次发布了《2006年天津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本市每年都将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前,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王亚平称,本市是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第一个发布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目的是通过信息的公开,提高市民和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扩大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途径,增强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能力。随后,王亚平副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本市即将投入使用的电子废弃物处置中心在全国处于什么地位?
答:泰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电子废弃物处置中心将于今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中国华北地区的电子垃圾处理回收基地,每年将综合利用电子垃圾3万吨。
问:环保部门如何能保证老百姓家里以及工厂里的电子垃圾都能回收到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呢?
答: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承担社区废物回收网络建设项目,将在市中心区建成84个社区废物收购亭,并配备有明显绿色漆皮标志的环保型社区废物收集车辆3000多辆,负责走街串巷流动回收居民家庭或各单位的电子垃圾等废弃物。到年底,市内六区和塘沽、汉沽、大港三区将建成社区废物收集亭2000多个,以方便社区居民处理电子废弃物。不论是居民家中的旧彩电、冰箱等废弃家电,还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旧电脑、复印机等废弃的办公设备,都将被拆解并回收利用。
问:去年,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也就是说今后将实行“污染者负责”原则。那么,电子垃圾的处理费用将由谁埋单?本市环保部门是如何规定的?
答:2002年,本市电视机、电冰箱、电脑、洗衣机、空调等五大电器的报废量达到123.2万台,约为2.4万吨。据估算,2010年,本市五大电器的淘汰量将达到3.76万吨,这部分电子垃圾已经逐渐成为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
今后,由电子产品产生的污染,将由家电和电子产品生产商、零售商以及消费者三方共同承担。比方说,一块手机电池的市场价是50元,而它作废后将成为电子垃圾,它的无害化处理费为30元,那么,生产商、销售商以及消费者应共同承担这部分处理费用,有可能每方出10元。这样一来,该手机电池的市场价格可能增加10元,达到60元。不过,这部分费用具体如何分担,现在还没有具体规定。
问:《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具体的量化标准与执行措施有待后续的法律法规。这些后续的法律法规是否能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使生产商、零售商负担起相应的责任呢?
答: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市环保局会联合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出一个能令消费者满意的责任分担细则,让这部分附加价格合理地、以责任原则确定比例分配到生产、零售和消费者三方,最大限度地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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