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著名歌手谢东吸毒被拘,尽管他和他的那首《笑脸》几乎被人们忘得差不多了,但此事曝光,照样引起众多关注。我想,大家的关注并非冲着谢东本人,更主要的是对娱乐圈风气堕落的不满,对公众人物自律精神缺失的痛恨。
公众人物更应该自律,这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随着娱乐圈逐渐走向个性化、开放化和偶像化,艺人们大都不惜代价去逐名求利,而品德却如同敝屣般被丢弃。明星效应不仅没有起到良性引导的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丑陋习气。以前有艺人曾“喊冤叫屈”,说艺人也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人性弱点,也会和普通人一样犯错误,呼吁舆论应该给艺人宽松的空间,别那么苛刻。此话乍听很有道理,的确,我们应该人文地、善意地对待公众人物犯错——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艺人也是人,有人违法失德也很正常。问题是多见丑闻曝光,却不见消停之势,娱乐圈仍旧像个大染缸,好像丑闻从来就不是一个事儿,不会对一个艺人的艺术生命和公众形象造成任何负面影响。是因为民众的大度,对丑闻根本就不在乎?还是说艺人的丑闻根本就是正常,不必大惊小怪,甚至丑闻本身也是娱乐的一部分?如果这是一种正常的逻辑,那真是一种悲哀了。难道这就是我们应有的宽容?!
艺人作为公众人物,犯了错误理应付出比常人更高的代价。人们喜爱娱乐就是因为它能带来快乐,丰富精神生活。艺人在利用其在公众中的知名度和影响获利的同时,有责任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为公众作出表率。当公众人物向社会、向大众“索取”宽容时,别忘了严格自律,既然你选择出名,选择成为“公众人物”,也就选择了比常人更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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