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周披露“深圳市宝安区公路局斥资近3000万元装修办公大楼”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宝安区政府为此专门作出回应:对该项目的花费作出明细疏理。而公路局则召开党员会议,要求全局党员对媒体“封口”。
区政府:是否“违规”尚待核实
5月26日下午,宝安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对“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改造工程”的报道作出回应。
据其初步核实称,宝安区公路局是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自筹。媒体所指的宝安区公路局办公大楼,系2003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的宝安区公路管理中心大楼。该大楼由七家企业和区公路局共同出资兴建,区公路局产权占31.4%。区公路局使用面积6480平方米,七家企业使用面积8451平方米,大楼对外出租10300平方米。
媒体报道的这次改造工程于2006年6月16日开工,同年10月23日竣工。改造项目包括大楼大门、大堂改造、地下车库改造、露天停车场、市政通道、公益广告灯箱、玻璃幕墙、LED显示屏、文化浮雕等11个子项目,总投资2736.34万元,其中大楼大门163.4万元、大堂改造628.45万元。
至于各界关注的“工程是否经过审批、是否经过合法途径发包”,宝安区政府回应:“这一改造工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
公路局:党员须与局长保持一致
昨天下午,一名不愿暴露身份的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了宝安区公路局当天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的内容。
会上,该局负责人要求全体党员团结一致,共同对付此次事件,用党性、正义战胜“邪恶”。
该负责人在讲话中称,这次媒体报道是一场“是非危机”,并称这是一些另有目的的人“有预谋”的事件。他要求全体党员以党性为原则,坚守岗位、坚定信心、干好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局工作人员化解这场危机。
在会上,该负责人认为,这些事情的外传,可能是因为内部工作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集“情报”的人员利用,或是局内工作人员在与朋友吃饭、聊天时透露所致。他要求,今后若有人向局内工作人员打听宝安公路局的情况,“发现可疑的人要汇报”。
会上还要求,所有人员一切行动听指挥,谨慎对待媒体,不要对外乱说话。会上提到,宝安公路局已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局里将会统一口径对外,除了新闻发言人外,所有的人不得对外透露局里相关情况。
会上提到,为了维护公路局的利益,公路局将清理一些资料,要求各部门需予以配合。但会上并未透露清理何资料。并称,将对在此次事件中“保持了高度警觉和政治立场的同志”给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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