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人(从左到右)杨祥云、刘国瑞、刘清芳(杨祥云之妻)在湘西自治州中院出庭受审。
被称做“湘西第一贪”的湖南省吉首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祥云等三人共同贪污千万元特大案尘埃落定。
检察日报的报道称,近日,受湖南省高级法院委托,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送达了二审裁定书:驳回上诉,全案维持原判。杨祥云被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名同案犯刘清芳、刘国瑞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