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初中文化的河南来津女子为了赚钱,竟在外来打工人员简陋的住处为产妇接生,导致母婴双亡。日前,法院经审理,这名非法“接生婆”被以非法行医罪判刑11年,罚金两万元。法院同时判令其赔偿死者亲属近20万元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被告人韩某为河南省来津女子,案发时刚好40岁。被其违法接生致死的妇女李某为安徽省来津打工人员。
据指控,去年10月31日晚,在东丽区军粮城机米厂李某简陋的暂住处,韩某在无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其接生助产。由于没有医疗常识,缺乏应急措施,接生后数小时,李某死亡。随后,经抢救无效,其所生婴儿在出生几天后也随着母亲离开人间。
庭审中,韩某的辩护人认为,韩某去给李某接生并非其主动,而是李某亲属要求的,新生儿出生后因吸入性肺炎已被送到医院抢救,其死亡是家属放弃治疗的结果,与被告人的非法行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观点】
法院经审查明,接生过程中,韩某共给产妇打了5针催产针、3针止血针,新生儿出生后的缺氧缺血性脑病等疾病也是由于宫内窘迫、生后窒息等情况造成的,可以推断此情况与接生人员的抢救措施不得当、医疗设备不完善有关。
据此,法院认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其行为与产妇母子的死亡均有直接关系,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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