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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立委”提案联署确有一定的价码,区区2440万元根本摆不平这桩事。但是查出来的2440万元,是牙医师全联会没有单据无法报销的账目,“立委”收下钞票,有的写出收据,也有不写收据的,牙医全联会不便强行索取,于是就变成无法报销的亏空。公会新旧交接,查出账目不清,怀疑有人贪污,为了自保终于将贿赂“立委”的事抖出来,实际贿赂“立委”的总款额不止此数,绝对接近蔡煌琅所说的价码。
“立法院”每天何止有十几个类似提案在运作,“立委”们随便签字联署,不费吹灰之力,口袋里就平添十几万至数十万元。台湾的“立法委员”是一个可以赚大钱的好差事,怪不得许多人打破头去争取。
法令有规定民选各级官员、议员等可以收取政治献金,但要透明化。私下塞钱或利益输送,互惠互利搞对价交换,仍旧不容易被查到。“口腔健康法案”若不是牙医师公会窝里反,掀出不明账目,这宗极小规模的贿赂“立委”案件,也不可能被曝光。
“口腔健康法”是一项正大光明的法案,属公益利民法,受惠者将是千千万万的普通百姓,“立委”们没有理由反对。连这种合情合理的法案提出和通过都要花大笔钞票来贿赂,比较具争议性的法案,所需要的运作资金恐怕就更加惊人了。(作者:王正方(台湾),台湾电影导演、资深政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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