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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活人被公证成死人 屋主告房管局误确权
结果:房管局败诉
2005年5月份,广州市民邱某某惊奇地发现自己的房子莫名其妙成了别人名下的房产,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一查,结果让其匪夷所思。原来,在同年3月22日,一蔡姓男子向房管局申请邱某某房子的继承登记,并提交了“广东省公证处”的《公证书》,里面的内容是邱某某已于2004年5月在广州死亡,死后将房屋交由这个蔡某一人继承。就是根据这份《公证书》,房管局给蔡某核发了《房地产权证》。
自己明明活着,却被当成死人作公证!邱某某气愤不已,遂跑到广东省公证处查询,该处也觉得纳闷,因为他们从未出具过这份《公证书》。经仔细查看,广东省公证处发现该公证书封面“公证书”字样是空心字体,公证处的印章比一般细小。这是一份伪造的《公证书》!广东省公证处给邱某某出了一份证明。
从公证处出来,邱某某遂将房管局告上法院,官司一直打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房管局也觉得很冤,声称蔡某提供的材料非常齐全,而伪造的《公证书》又很逼真,他们哪能分得清,因此他们的做法无可非议。
法院判决理由:作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房管局对申请登记的房地产审查和确认中,应当具有高于一般人的注意义务,但本案中的这份《公证书》从内容到形式均有明显的漏洞,在这种情况,房管局却依然作出错误的确权,显然属于未尽到应尽的审查义务。法院随即终审判决确认房管局登记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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