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林酒后追逐女青年,在遭阻止后,张林纠集10余名四川老乡行凶伤人。日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张林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4月29日19时许,张林伙同阿非(另案处理),在西青区大寺镇饮酒后,以交朋友为名追逐3名素不相识的女青年。
3名女青年被迫躲进李顺家中,并将情况告诉了李顺。男子李顺出门制止时,与张林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张林一怒之下纠集10余名四川老乡,持镐把、铁锨、砖头,将李顺等人打伤,1名被追逐的女青年也被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