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孙子的抚养费问题,年近七旬的老汉将孩子的母亲打伤。日前,其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两年。
被告老汉1939年出生,已经退休。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2月19日下午4时许,被告在其家中,因孙子的抚养费问题,与前来送抚养费的前儿媳发生争执。争执中,被告将前儿媳的面部打伤,造成对方面部两处骨折,后经鉴定为轻伤。审理中,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索赔要求,诉求被告赔偿自己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近2万元。法院根据各项证据,除判令被告管制两年外,还判令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0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