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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福安连续遭受"珍珠"、"碧利斯"、"格美"、"桑美"等四次台风和"6.6"洪涝灾害袭击,损失严重。特别是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破坏力极强,全市23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面受灾,受灾人口32.3万人,紧急转移10.3万人,民房倒塌2144间,受损25633间,直接经济损失6.1亿元,是近几十年来我市受灾最严重的一次台风灾害。灾害发生后,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委卢展工书记多次视察闽东灾情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集聚合力,全民动员,众志成城,扎实有效开展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特别是省委卢展工书记在去年9月26日和今年1月8日,两次深入我市看望慰问受灾群众,视察指导灾后重建,给予我市广大干部群众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极大激发了我市广大干部群众重建家园的信心和斗志。到2007年春节前,全市"桑美"台风灾后重建户357户全部迁入新居,受灾地区及群众均已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灾后重建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六个方面:
一、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形成灾后重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灾害过后,我市迅速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卢展工书记对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宁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灾后生产及重建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恢复灾后生产和群众生活秩序的同时,我们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农村民房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协调落实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建立重建工作责任制,对溪柄镇立峰村和晓阳镇南溪村两个"桑美"台风集中重建点,分别指定一名市委常委、一名副市长具体负责,分散自建由市挂钩乡镇领导、民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明确乡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灾后重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并落实市挂钩乡镇领导责任和帮扶部门灾后重建工作分工。要求市挂钩乡镇领导必须经常到所挂乡镇检查、督促灾后重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当地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民政部门具体牵头负责协调重建工作,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项目的汇总、编制、上报、审批、协调和管理工作;建设部门负责重建规划、设计及建房质量检查等工作;国土部门负责重建用地的地质勘测、审批工作;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时下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安排到位,落实到户;审计部门负责跟踪督查重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也相应成立了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把重建工作具体落实到两委领导和包片包村干部头上,把责任分解到片、到村,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通力协作,干群同心协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精心组织,强化指导,有条不紊地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12场市委常委会和专题会议,针对灾后重建中出现的问题和上级有关灾后重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对策、部署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灾后民房重建实行分类指导,采取集中建房与分散建房相结合办法。对受灾户较集中的溪柄镇和晓洋镇,因地制宜,科学选址,统一规划,集中重建;分散建房的,由本人申请,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全市各级各部门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和艰苦奋斗的传统,在台风过后立即投入灾后重建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各重建点察看重建工作进展情况,有力推动了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挂钩乡镇指导抗台工作的市副处级以上领导,继续坚守岗位,组织、指导、检查、督促灾后重建工作。市委、市政府组织安排55个市直单位330名干部,由挂钩乡镇的副处级领导带队,到受灾严重的11个乡镇驻村帮助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共集资49.66万元资助群众修缮受损房屋。镇村两级干部全面深入救灾工作第一线,组织发动群众开展重建工作。全市各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友爱互助精神,踊跃捐款捐物支持重建工作,共捐款196万元、捐赠救灾物资价值42万元,给予灾后重建工作极大的支持。
三、规范运作,严格督查,确保灾后重建工作进度与质量
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2月5日前所有受灾倒房户全部迁入新居,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委、市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全力支持,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快进度、狠抓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灾后重建任务。一是积极制定扶持政策。明确灾民建房急需用地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在灾情结束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涉及重建民房的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一律免收,法定税费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给予缓征。对"桑美"台风受灾全倒房户原则上每户补助建房资金6000元以上,因灾无自救能力的低保户、特殊困难户、计生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在补助资金上给予倾斜照顾;损房户酌情给予补助修缮资金。市直相关部门本着特事特办、全力扶持的原则,简化重建审批手续,并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的办法,从速从简给予办理,推动了重建工作的迅速开展。二是妥善用好重建资金。2006年我市收到上级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款724.8万元,本市财政配套灾后重建资金85万元,共计809.8万元(其中,"桑美"台风灾后重建资金634.8万元),均已按规定及时、全部下达。为确保灾后重建资金发放到灾民手中,我们切实加强重建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严格按工程进度分期核拨补助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户,并全部用在重建工程上。各乡镇、村对重建对象和重建补助金额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强跟踪检查,专门组织人员到乡镇开展"三查三看"活动:一查发放手续是否完备,看内部监督制度是否健全;二查资金拨付是否到位,看有无拖欠、截留、挪用、私分问题;三查是否做到来源公开、数量公开,看有无扩大补助对象、范围和虚报灾情等情况,有效规范了重建资金的使用。三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坚持进度与质量并重,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统一组织施工的重建民房工程,要求乡镇政府、承建方和集中建房对象要签定重建协议;由建房对象自行组织施工的,乡镇政府也要与建房对象签定协议。有关部门和乡镇在工程建设中实行倒计时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工程结束后,由建设部门对灾后重建民房进行验收,确保了重建工程进度和质量。四是严格抓好工作督查。市委、市政府抽调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市效能办牵头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市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查,实行一周一通报,半月一汇总,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灾后重建工作进展情况。1月8日卢书记到我市视察慰问后,我市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专门指定市委、市政府四位领导带领四个专项督查组,进驻集中重建点和重点分散自建村,坐镇指导、督促相关乡镇和有关部门全力以赴抢时间、赶进度、保质量,有效保障了灾后重建任务的完成。
四、及时救济,妥善安置,保障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
为确保受灾群众有吃、有穿、有住、有水、有医,维护安定稳定,我市坚持把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放在首位,在第一时间开展紧急救助,向灾区下拨救灾帐篷及大米、饼干、方便面、矿泉水等应急救灾物资,派出医疗队,稳定灾区秩序。为安排好受灾户、五保户及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体顺利过冬,我市在2006年11月底前调拨了3000张棉被到各乡镇灾区。2007年1月下达了冬令救济款,给受灾群众购买大米等群众急需的生活物资。2007年1月10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又专门要求有关乡镇对受灾群众、困难群体进行再次深入摸底,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对急需救助的对象及时给予帮助,积极开展"添米添油添衣服,送情送暖送关怀"的"三添三送"活动,为困难群众送大米、食用油、酱油、线面、棉衣被等年货。我市还专门安排26个慰问组,由市各套班子领导带队,带领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农村、厂矿、学校、社区和重点工程、生产现场等地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受灾重建户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一边重建家园,一边积极生产,在农技人员的指导下积极抢收、洗苗、改种、补种,涉农部门也在第一时间为他们提供了种苗、农药、化肥、农具等生产资料,使他们既安居又乐业。溪柄镇立峰村倒房户谢仕贵,因生活困难,40多岁还没结婚,重建家园盖了新房后,找到了对象,在乔迁之日同时举行婚礼,传出了一段双喜临门的佳话。
五、统筹兼顾,两手齐抓,实现大灾之年经济持续增长
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我们坚持一手抓救灾、一手抓发展,统筹、协调、落实好灾后重建和推进发展的各项工作,用发展的成果弥补灾害造成的损失,在大灾之年保持了全市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2006年全市生产总值88.63亿元,增长15.1%,比宁德市增速高出3.9个百分点,居宁德市首位,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均实现比2000年翻一番。工业总产值128亿元,增长23.3%,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突破百亿元,增长33.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4.3亿元,增长4.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亿元,增长26.9%。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450万美元,增长14.6%。自营出口总值2.26亿美元,增长2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亿元,增长12%。财政总收入5.21亿元,增长27.9%,地方财政收入2.82亿元,增长20.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45元,增长8.6%,农民人均纯收入4364元,增长9.2%,是近十年来的最高增幅。
总之,在省委、省政府,宁德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关心指导和鼎力支持下,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按时完成了任务。我们将把这次抗灾救灾工作取得的经验作为一笔宝贵的财富,认真贯彻落实卢展工书记在福安视察指导、调研慰问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检查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的生态型港口工业城市建设,带领全市人民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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