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到云南听禁毒形势介绍,参观了禁毒所。得知,自去年以来在公安部门的打击下,该地毒品流入量大幅度下降,新增吸毒人员减少。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云南的禁毒形势对内地影响巨大,因此,这一动态对全国包括天津自然是个好消息。然而,我们依然感到沉重,因为所见毒品对社会人心的危害触目惊心。
一般认为,在诸多违法犯罪活动中,吸毒更具“个人”特征。大家觉得,别人吸毒成瘾也好,自毁人生也好,是他自己的选择,与大家无关。理性的人和健康的家庭自然可以远离毒品。现实情况往往不是这样。
在参观时我们被告知,吸毒人员每天一般需要150元购买毒品。为了筹集这笔开支,很多人不得不走上犯罪道路。据统计,一个时期以来,当地吸毒人员中,男性80%有犯罪行为,女性则有80%从事卖淫。抢劫、盗窃等侵财案件中,30%为吸毒人员所为。这些数字表明,吸毒人群是社会上严重的不安定群体,而吸毒人数的增加,必然导致各类犯罪活动的增加,最终影响到我们安定而美好的生活。
我们了解,吸毒人员初涉毒品一是出于好奇,致吸食成瘾,难以自拔。二是交友不慎,由模仿或受他人引诱而起,变成主动吸食。此外,毒瘾所以难戒主要在于心理而非生理依赖,只要成功地克服心理依赖,就可以戒绝毒瘾。然而,如果我们认识不到毒品泛滥的危害性,如果我们没有对打击贩卖吸食毒品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如果我们没有切实措施将毒品流入量和吸毒人员的数量降下来,那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只说我们的孩子,如果他可以轻易地接触到毒品、接触到吸毒之人,他受到诱惑染上毒瘾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如果不幸,我们的孩子染上了毒瘾,我们正费尽心力并充满希望地帮助他克服,可他却可以经常地与吸毒人员混在一起,并可轻易获得毒品时,其抵御诱惑的心理支撑力就会大大削弱,结果很可能是大家的努力功亏一篑。由此,社会上吸毒涉毒人群就会像滚雪球一般增大,社会的稳定、健康、和谐就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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