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第20个国际禁毒日。今天上午,和平区法院对6起毒品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涉案的9名毒贩被依法判处刑罚。
今年4月20日18时许,被告人栗某在本市南开区一浴池门前以20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0.07克,被当场抓获,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50岁的被告人邢某和27岁的陈某互相买卖毒品,今年2月27日,被告人陈某在本市南开区密云路商场附近向邢某购买毒品海洛因1包约0.05克,后贩卖给他人,并与他人共同吸食。转天18时许,陈某又在老地方向邢某购买了一包海洛因,再次贩卖并吸食,两次贩卖邢某获毒资200元。经举报,公安机关当场将邢某抓获,同日陈某也落网。法院认为,被告人邢某和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而陈某此前就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由此,法院一审判处邢某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2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呼某、崔某、袁某三人都曾有过吸贩毒等前科并受过刑罚。今年3月27日13时许,崔某接一名吸毒人员的电话,让其帮忙购买300元的海洛因。崔某随后向呼某购买200元海洛因,后呼某将1包重约0.14克的海洛因交给袁某让其贩卖给了崔某。当日14时许,袁某到河西区交易地点将毒品贩卖给崔某,崔某转手将毒品贩卖给了吸毒人员。袁某、崔某当日即被抓获。4月16日,呼某落网。呼某等3人均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同日,另外三名同样犯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拘役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均被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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