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 通讯员吴梅 虞由迅):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2003年天津建立统一的维修基金归集监管制度以来,由于政策完备、程序严谨、措施有力,本市新建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实现了应缴尽缴、全额到账,截至2007年5月底,全市4500余万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已按套建立了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分户账,涉及房屋40余万套,近40亿新建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纳入统一监管。同时,进一步规范、健全了维修基金信息发布制度,保证维修基金管理公开、透明,本市自去年开始,确定每年6月30日维修基金代理银行给业主结息后,向全市已缴存维修基金的业主寄送结存单,公布维修基金账户余额、利息收入、维修基金使用支出等内容,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通过采取健全立法、规范程序、阳光监管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本市维修基金管理运作规范、管理有序,从制度上、程序上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杜绝了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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