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律师刘洋将一名美国人告上法庭,原因是这位美国人的先辈在上世纪30年代盗取了洛阳龙门石窟的两颗佛首,这起案件被国内外媒体称为“国内首例个人追索流失文物案”。记者日前对案件原告北京律师刘洋进行了专访。刘律师告诉记者,目前,该案已经正式立案,追索之路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尽管官司复杂,但经过长达5年的法理准备,他对官司的前景充满信心。
通过数年的法理准备,刘洋觉得困扰该案的时效问题、司法衔接问题都已经被充分考虑到。刘律师表示,龙门石窟是在上世纪60年代才由国家授权给有关部门进行经营管理,此前一直处于没人管理阶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者管理的国家资产受到侵害时可以不受时效限制,龙门石窟佛首作为国有资产完全适用这一规定,所以本案不存在超出法律时效的问题。对于“当年美国人低价收购能否定性为盗窃”的质疑,刘律师表示,对方花两块银元,唆使当地农民盗取当年无人看管的龙门石窟佛首,不属于对等的买卖行为,因为作为政府,没有任何部门、组织参与此次买卖,所以,这种行为是一种典型的盗窃共犯活动。对于专家提出的两国司法对接的问题,刘律师认为,他充分研究国际司法和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认为只要在国内胜诉,根据通行的国际司法惯例,不存在司法衔接的问题。刘律师表示,截至27日已有多位法律专家表示愿意对他的诉讼提供帮助,他也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国际司法专家、法制史的专家、比较法学专家和民商法学专家能够加盟到他的这场诉讼中来。
官司的由来
为什么会想到打这样一场官司呢?刘洋律师解释说,他从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关注海外流失文物的回拍和赎回。2007年初,一名美国男子向美国洛杉矶中美收藏家协会称,自己的先辈于上世纪30年代在中国期间曾用两块银元,唆使当地农民从当时无人看管的龙门石窟盗走两颗佛首,后辗转运到美国,并长时间扔在院子里。现在这名男子要求对佛首的价值进行鉴定、估价,并委托有关机构出售。在与一位英国朋友聊天时,刘律师了解到有个埃及人向大英博物馆追索流失到英国的文物。联系到目前国内只有回拍,也就是通过拍卖行高价再买回来,而很少通过诉讼途径讨回文物的现状,刘洋决定效仿埃及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向这名美国人追索这两颗佛首。经过了长期的法理准备,他终于凭借翔实的诉讼可行性报告说服了法官。日前,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国内首例个人追索流失文物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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