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昨日实施
学生体质健康 实施个体评价
昨日,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正式实施。市教委下发通知,本市将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重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从7月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全面实施新《标准》。
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新《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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