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证监局日前发布投资者风险提示:不要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买卖股票,借钱炒股要谨慎,谨防海外非法基金传销式诈骗。
提示一
不要借他人身份证开户买卖股票
根据我国《证券法》和《证券登记规则》的规定,投资者应以本人的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和进行证券买卖,否则其权利难以受到法律保护。
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买卖股票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1.出借人因个人债务涉及诉讼或涉嫌刑事犯罪时,司法机关可能会冻结、拍卖或变卖登记在出借人证券账户下的实际属于借用人的股票;2.出借人可能会将登记在其证券账户下实际属于借用人的股票出质给银行等主体或用作其他用途;3.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被处置风险证券公司个人债权由国家予以收购,但是严格要求名实相符,投资者可能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目前证券公司为实施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正在进行证券账户清理,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的投资者可利用这次机会,及时清理、规范自己的证券账户。
提示二
不要融资或以不法手段集资入市
受股市赚钱效应的吸引,一些投资者通过借高利贷、抵押或典当贷款等方式融资炒股。一些投资者不惜借高利贷炒股,这些贷款利息高得离谱,这种借贷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一旦一方违约,就容易引发诉讼。还有一些投资者将自己的房产抵押贷款入市,这种做法首先为政策所不允许,如果无法还款,投资者将不得不面对抵押房产被拍卖而流离失所的窘境。另外,一些投资者通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回报,向亲朋好友集资进入股市。一旦集资炒股亏损,可能引发法律诉讼,使亲朋反目成仇。倘若涉及面广、金额大,则有可能演变成非法集资,进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天津证监局提醒投资者,应该根据自己的财力合理决定投资金额,千万不可以赌博心态入市,更不要融资或以不法手段筹集资金入市。
提示三
谨防海外非法基金传销式诈骗
随着国内基金投资的财富效应持续升温,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和不法机构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向投资者兜售子虚乌有的“海外基金”。这些不法分子和不法机构以“高额回报”“下线返利”等方式蛊惑人心,当资金累积到一定程度后,犯罪嫌疑人即关闭网站。目前,中国证监会从没有批准过任何境外基金在中国销售,那些所谓“境外基金”一旦出现问题,将不受《证券法》保护。天津证监局提醒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应通过相关招募说明书或公告明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有代销资格的机构或基金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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