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区读者于泽亮向本报提供了他于上世纪50年代获得的“劳卫制”证书、证章,并讲述了当年全民健身的情景。
于泽亮回忆,建国初期,为了增强人民体质,国家体委公布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简称劳卫制,并在全国试行。
1958年9月,于泽亮在塘沽区解放路小学任教,并于当年报名参加了“劳卫制”测验。据于泽亮回忆,当时他参加测验的项目包括100米短跑、1500米跑、跳远、单杠引体向上、手榴弹掷远等五六个项目。经过几次测验,于泽亮达到了“劳卫制”一级及格标准。测验后不久,学校的体育教师发给了他这张证书和“劳卫制证章”。
据了解,国家体委于1956年和1958年,对劳卫制进行了两次修改。劳卫制标准分一、二、三级,一级最低,三级最高。参加测验达标者,能得到一张证书和一枚证章。三个级别的证书大小一样,纸质相同但颜色有别,一级证书主色为黄色,二级红色,三级紫色。到1964年,《中国劳卫制暂行条例》改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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