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日前在天津市流通环节对北京、天津、深圳、河北、辽宁、浙江6个省市15家企业生产的桶(瓶)装饮用水进行了质量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桶装饮用水质量存在问题。
3个批次桶装饮用水菌落总数严重超标。特别是标称天津市东丽区利达饮料厂2007年5月29日生产的“丽湖”牌18.9L/桶装丽湖泉饮用纯净水,菌落总数实测值为3600 cfu/ml,超标179倍;标称承德龙禹太子矿泉水有限公司2007年5月29日生产的18.9升/桶装太子饮用天然矿泉水,菌落总数实测值为2300 cfu/ml,超标45倍。2个批次矿物质含量指标低于商品明示值,其中1个批次偏硅酸、锶、锂三项指标亦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矿物质实测含量与商品明示含量不符的矿泉水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此外,个别批次桶装饮用水亚硝酸盐、氯化物指标不合格。
此次监测中4个批次不合格的桶装饮用水分别是:标称天津市东丽区利达饮料厂2007年5月29日生产的“丽湖”牌18.9L/桶装丽湖泉饮用纯净水;标称承德龙禹太子矿泉水有限公司2007年5月29日生产的18.9升/桶装太子饮用天然矿泉水;标称天津市蓟县华润矿泉水厂2007年5月29日生产的盘山万峰牌18.9升/桶装纯天然矿泉水;标称天津祥峰矿泉水有限公司2007年6月5日生产的安田牌18.9L/桶装安田天然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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