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成分与鸡蛋不相上下,但一经从批发市场运进高档酒楼,再被推销到顾客的餐桌上,就可以平添一倍甚至数倍的身价,同时给商家带来丰厚的利润。看过今日本报关于鲍鱼暴利的调查之后,相信大家对于鲍鱼这种“海中珍品”会有更为深刻的认识。
香港鲍鱼界流传有一种说法:“在餐桌上,最主要的是口味而不是营养。”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已经脱去高营养外衣的鲍鱼,仍然可以凭借高昂的身价横扫餐桌。因为自古以来,鲍鱼、鱼翅就是尊贵生活的象征;在各个朝代,我国沿海都有把鲍鱼作为贡品献给皇帝的传统。因此,在民间便形成了吃鲍鱼是豪门贵族、帝王将相才能拥有的幸福享受的共识,并一直影响到现代人的口味和感受。
尽管餐桌之上的鲍鱼暴利如此触目惊心,但是在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对于这种“暴利”我们还要辩证地对待,不能简单地加以抵制。应该说,在正常的市场竞争中,行业价格并不是某个企业可以单方面决定的,必定是多方博弈而形成的结果。价格水平是由卖方的供应程度、买方的需求程度和竞争的激烈程度决定的,简单地来说就是供给、需求和竞争决定价格。具体到鲍鱼的例子,如果不考虑商家以次充好的因素,食客对于鲍鱼的追捧给商家提供了获利的机会,而传说中的名贵则造就了昂贵的价格。
换句话说,只有商家满足了顾客的需求,或者说顾客感觉到产品有价值,才会为产品支付相应的价格,这个价格和成本费用相减就构成了企业的利润。如果顾客对于商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感到没有价值,或者觉得不值得,那企业也就无法从顾客身上赚钱,当然利润也就无从谈起了。从这个角度讲,在企业正常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产品的利润就是合理的,甚至形成暴利也是合理的。
当然了,这里所说的是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情况,如果企业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获取暴利,那么我们就要坚决抵制这种不正当的获利。另外,如果有些企业依靠国家或者行业的垄断地位,向消费者提供不是由市场竞争而产生的不合理价格,甚至是他们自行制定的规定价格,这种获利行为就可以称为是一种变相的抢劫了。对于这些行业的暴利,需要我们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或者靠征收专门的“暴利税”来进行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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