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宁波市政协原副主席励奎铭(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7月10日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励奎铭在担任宁波市交通委员会主任、交通局局长期间,涉嫌在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工程项目引进外资和组织实施的相关决策中滥用职权,致使2400多万元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同时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