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刘晓霞 张家乐):7月12日,天津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通信管理局联合作出部署,自2007年6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
在此次专项斗争中,市公安局等八部门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同作战,通过此次“三电”专项斗争,要集中破获一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遏制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依法清理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堵塞销赃渠道;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切实加强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健全内保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在人防、物防、技防的长效机制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广泛宣传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实行群防群治,八部门还将与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企事业单位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在此期间,本市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的同时,还将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指导电力、电信、广播影视行业等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和巡线工作,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市综治办将“三电”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评体系,加大督导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市发改委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大对电力重点建设项目和设施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
市国资委配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加强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对企业防范违法犯罪不力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情况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并指导、督促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业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市经委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从行业管理角度指导电力行业加强和改善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市广电局负责指导广播影视下属单位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建立广播影视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建立专门保卫机构,并加大线缆巡视维护力度,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充分利用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社会宣传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电信企业参与“三电”专项斗争,督促指导电信企业与公安机关建立情报会商和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提供涉及电信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建立健全保卫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卫人员,加大线缆巡视维护力度,努力提高电信企业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为有效激励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推动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此次专项斗争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并建立了举报重奖机制,凡提供重要破案线索的有功人员,一律给予重奖,而且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也要实行重奖。
本市“三电”专项斗争举报电话是:23397489
天津市电力公司:95598
联通公司: 23067005
网通公司: 白天:27880277 夜间:27830770
移动公司: 白天:27268991 夜间:13752359111
广电集团: 23601611
卫通公司: 10070 51890110
铁通公司: 26183976
电信公司: 138207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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