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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大家好,这里是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今天,访谈的主题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首先,我们欢迎三位嘉宾: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 [2007-07-13 15:00:00]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大家好。 [2007-07-13 15:07:10]
[主持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郝阳。 [2007-07-13 15:07:31]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郝阳]大家好。 [2007-07-13 15:08:36]
[主持人]医学专家贾继东。 [2007-07-13 15:08:25]
[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医学博士]大家好。 [2007-07-13 15:09:28]
[主持人]感谢三位嘉宾来到演播室接受我们的专访。此时此刻,我们的互动页面已经有15307位浏览者,有623条留言。嘉宾在来中国政府网之前都已经仔细浏览过网友的问题,就在刚才,还在看刚刚发上来的问题。 [2007-07-13 15:11:55]
[主持人]下面,开始进行我们今天的访谈。网友terryy、sherry1208、love37、坚强不屈、bbc8712、jun630、labview88、痛苦的经历、NG、向一实、救救我们这一代、夏天火、amiyan、bbc8712、bird2007、阳光不锈才怪等等,很多网友都讲述了自己求职遭拒的经历,经历内心的煎熬,他们甚至发出“报国无门”、“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的无奈。他们一方面觉得无法实现自我价值,而更为让他们痛心的是无法报效祖国、无法回报父母。 [2007-07-13 15:12:55]
[主持人]请三位嘉宾谈谈此刻的感受。 [2007-07-13 15:13:46]
[刘丹华]这两天我看了大量网友的留言,他们的意见、问题、建议,特别是很多网友诉说自己的遭遇。看完以后,我的心情很不平静。作为一个家庭、一个人来说,获得就业机会应当说是天大的事。作为政府来说,因为就业是民生之本,所以也是天大的事。所以,我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在这方面和网友的心情是一样的,目标也是一样的。 [2007-07-13 15:14:35]
[刘丹华]作为消除就业歧视,它在世界各国都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直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包括政府、社会有识之士和比较易受歧视的群体,还在为实现这个目标非常艰苦地进行努力。在中国的情况,应该说消除就业歧视有它更加困难的地方,因为我们的国情是人口多、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结构矛盾非常尖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岗位面临非常激烈的竞争。这种情况下,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可能就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2007-07-13 15:15:12]
[刘丹华]我们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已经迈出了一步,两部的《意见》下发,说明政府非常重视。第二,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权利态度也是非常坚决的,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维权之路还是非常漫长的,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我们也愿意和大家共同想办法,共同完善这些措施,实现目标。 [2007-07-13 15:15:43]
[郝阳]作为卫生部来讲,我们一直非常关注这件事。特别是在歧视方面,我们强调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教会广大群众了解乙肝的一些知识,避免错误认识,这样才能够尽最大努力消除歧视。这也是卫生部门,特别是广大医务工作者一项重要的任务。 [2007-07-13 15:16:28]
[贾继东]我作为一名肝病防治专业工作者,我们对于广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群体的呼声和利益更为关注,我们不仅为他们治病,也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需求。我们认为,造成这样一个问题有很多原因。从我的专业角度理解,很多歧视来源于恐惧,恐惧来源于偏见,偏见来源于误解。所以,我想从科学的角度向公众、社会解释清楚这个问题,就会消除恐惧、消除偏见,从而减少歧视。 [2007-07-13 15:16:42]
[主持人]我们接着回答网友的问题。网友排队买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到底能否和正常人一样享有相关就业权利?具体来说,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具有什么样的就业权利? [2007-07-13 15:19:35]
[刘丹华]应该说他们当然享有就业权利。这次两部的《意见》明确了政策界限,除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这是比较清楚的,网友问到有什么样的就业权利,除了法律法规禁止的之外,他们应该和其他人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2007-07-13 15:19:25]
[网友发展不息]乙肝传染性很强吗?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会传染吗?应该怎么看待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和乙肝患者? [2007-07-13 15:20:39]
[贾继东]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长期以来,病从口入的概念深入人心,比如痢疾、甲型肝炎确实都是从消化道传播的,一般人接触也可能传播。但我今天要告诉大家的是,乙肝不通过消化道传播,也不是通过呼吸道传播,它是通过血液和组织液,甚至某些体液的交换才传播的。一般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共用办公室、共用宿舍、在一个食堂共同进餐都是不被传染的,国内外的乙肝防治指南都写得非常清楚。 [2007-07-13 15:21:54]
[主持人]网民问: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是否可以要求检测劳动者“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项目?网友wszhy:立法禁止随意进行乙肝标志物的检测!网友yycc1234567890:应该明令禁止用人单位不得提出那个血清标志物检查的要求,即澳抗和两对半的检查。 [2007-07-13 15:25:23]
[刘丹华]两部的意见明确了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的从事的工作,其他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招用工的过程中,都不得强行把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我想卫生部和专家更有发言权。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在研究《意见》的时候,认为这一条是一个比较容易操作的抓手。首先,如果你不检查,保护了他们的隐私,也就为维护他们的权利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环境。所以,我们认为这条是很重要的。 [2007-07-13 15:28:19]
[主持人]很多网友都在反映一个问题,大家都觉得《意见》的出台非常好,但是认为执行力度不是很到位。比如网友lkt1982:国家真的是开始关心我们这个特殊的群体了,也出了很多相关的政策。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国家发的文件,政策对下级部门却往往失去了效力,得不到真正的实行,为什么呢? [2007-07-13 15:28:50]
[郝阳]文件下发以后,下一步我们的工作就是要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尽我们的最大努力保证措施落到实处,这也是我们政府的重要职责。 [2007-07-13 15:29:18]
[刘丹华]我们看到一些网友直接提出向某些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个别劳动保障部门说没有收到文件。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这两天已经了解了各地的情况。现在的情况是,全部省一级的劳动保障部门都已经接到了文件,都在研究、落实。应该说,大部分省份已经转发了文件,有些省份还提出了一些更具操作性的要求。当然,在执行的过程中在这个问题上难度比较大,所以需要一个过程。 [2007-07-13 15:30:32]
[郝阳]要进一步地广泛宣传,不但要让老百姓知道,各地政府官员也要了解它的重要意义。 [2007-07-13 15:31:28]
[主持人]两部门在这方面有没有具体的做法和设想? [2007-07-13 15:33:44]
[郝阳]对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我们近几年都利用计划免疫日都开展了专门宣传,同时也聘请了香港著名艺人刘德华作为我们的形象大使。其主要目的是想通过名人和重要传媒进行宣传,今后这方面的宣传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 [2007-07-13 15:34:01]
[主持人]网友“我爱刘德华”提建议:最好把《意见》提升到《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规定》,把“意见”提升到“规定”,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必须执行。 [2007-07-13 15:36:22]
[刘丹华]现在,确实像有些网友担心的一样,这项工作还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作为依据。根据《行政处罚法》,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立行政处罚,所以现在没有法律法规不能设立行政处罚。我们的《意见》只是政府的一个态度、一个指导性的意见。但是有一个好消息,现在《就业促进法》正在修改当中,草案已经在征求意见。各地提了一万多条意见,其中对就业歧视方面的呼声很高。根据网民的要求,据我们了解,现在已经准备把公平就业作为专门的一章,也准备在草案中增加用人单位不得以求职者是传染病源携带者为由而拒绝录用。如果《就业促进法》包括这个内容,在今年能够获得通过的话,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利就有法律依据了。 [2007-07-13 15:36:16]
[主持人]网友城市风标: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如果发生用人单位因其携带乙肝表面抗原而拒绝招用的问题,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网民对相应救济途径十分关心。网友大家好吧:一些大的国有企业和最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也都有歧视现象,请问国家准备怎么办,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2007-07-13 15:38:13]
[刘丹华]两部的《意见》下发之后,应该说政策界限非常明确。明确了用人单位如果因为这个拒绝录用或者辞退,就是属于就业歧视的行为,给予劳动者道义上的支持。劳动者可以理直气壮地向用人单位要求自己的权利。另外,如果劳动者因为携带乙肝表面抗原而被解除了劳动合同,他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007-07-13 15:39:27]
[刘丹华]另外,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为这个来解除合同,我认为还是有办法的。另外,如果在求职过程中,因为这个被拒绝招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用人单位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之外,强行要求检查乙肝血清学指标,也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2007-07-13 15:41:26]
[主持人]乙肝病毒携带者有没有办法治疗好,医疗发展到什么水平了? [2007-07-13 15:42:49]
[贾继东]首先,如果你没有得乙肝,注射乙肝疫苗有非常好的效果,90%到95%的受种者都能够预防乙肝。所以我们国家通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新生儿免费接种乙肝疫苗,这项工作已经取得巨大的成绩。如果感染慢性乙肝,确实,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转阴的机会非常少,对部分人来说确实很难转阴。另一方面,大部分携带者是不需要治疗的,但要长期观察。 [2007-07-13 15:43:29]
[贾继东]过去十几年来,我们在抗乙肝病毒的药物方面有很大的进展,过去药物很少,现在绝大多数病人可以很好地控制病毒,控制病情的发展,形象地说,就像高血压和糖尿病一样。实际上,我们无法根治高血压和糖尿病,但我们有很多药物控制血压、控制血糖减少并发症。乙肝也是一样,抑制了病毒的复制,控制了临床的病情发展,实际也就是保护了他的健康。简单地说,要直接清除病毒是很难的,但是我们有办法能够把它控制得比较好。 [2007-07-13 15:49:36]
[主持人]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平时的生活、工作中用不用服药,他们的身体状况和普通人有什么不同? [2007-07-13 15:50:27]
[贾继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大部分没有症状。但是,我们认为这些人除了定期需要每年两三次检查,绝大多数不需要服药的。我们从社会公德的角度,要注意自己的皮肤粘膜,如果有了创伤要很好的护理,不可以和别人共用剃须刀、牙刷。除了这些以外,他们可以和正常人一样正常地生活、学习和工作。 [2007-07-13 15:50:14]
[主持人]在社会当中,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我们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2007-07-13 15:52:50]
[贾继东]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2007-07-13 15: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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