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武]: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前一段发生在我省运城、临汾地区一些黑砖窑的刑事犯罪和非法用工行为,侵犯了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2007-07-16 10:16:55)
[王建武]:
在国内外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问温家宝、李长春党和国家领导人做出重要批示。山西省委、省政府对处理“黑砖窑”事件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重要会议,部署解决被拐骗民工,打击非法犯罪行为,整治非法用工的工作。与此同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黑砖窑背后的腐败和失职渎职行为,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2007-07-16 10:17:37)
[王建武]:
山西省多次召开升级为常委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出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工作,基本查清了“黑砖窑”事件涉及的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管不利、失职渎职,以及个别党员干部参与黑砖窑承包管理的严重问题,并对有关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
(2007-07-16 10:20:17)
[王建武]:
这次新闻发布会就是向新闻媒体的朋友们通报这方面的有关情况。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民广播电台等15家中央媒体;有中国网、人民网、新华网三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有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太原新闻网三家省内新闻网站;有香港文汇报、大公报、商报三家香港媒体。省直29家新闻媒体也派记者参加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2007-07-16 10:21:01)
[王建武]: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王水成,省纪委常委、省建委副主任贾毓杰。
下面请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同志向各位通报情况。
(2007-07-16 10:22:13)
[杨森林]: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现在我代表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发布最近一段时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黑砖窑违纪违法情况。
前一段时间发生在我省临汾、运城等地区一些黑砖窑的刑事犯罪和非法用工行为,侵犯了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在国内外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温家宝、吴官正、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向山西派出了联合工作组,并召开常务会议,听取“黑砖窑”事件汇报。要求彻底查清、严肃处理这一事件,严厉打击非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严惩犯罪分子,严肃查处有关工作人员的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央纪委、监察部对“黑砖窑”案件查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7-07-16 10:22:42)
[杨森林]:
山西省委、省政府对处理“黑砖窑”事件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解救民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整治非法用工等工作,并派出11个督察组对各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黑砖窑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007-07-16 10:22:43)
[杨森林]:
于幼军省长亲自到临汾等五个市监察指导,推动专项行动。与此同时,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于幼军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深查“黑砖窑”事件背后的腐败和失职渎职行为。对那些为非法砖厂、非法煤矿等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那些对辖区内非法用工,尤其是非法强迫民工劳动、非法使用童工的刑事犯罪行为不闻不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那些接到群众举报查实有腐败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2007-07-16 10:25:17)
[杨森林]:
省委省政府对案件查处工作十分关注,多次批示、多次听取汇报,及时予以指导。确保了案件查出工作的顺利开展。山西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查处黑砖窑案件的指示精神,多次召开省纪委常委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处工作。先后三次共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11个市督促各界纪委查清涉及“黑砖窑”背后的腐败问题和有关党员干部失职渎职问题。各界司法机关和专项行动办公室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有利地推动了黑砖窑案件的查处工作。
(2007-07-16 10:25:18)
[杨森林]: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监察领导下,在省纪委、监委的组织下,各位纪委、监委迅速行动、认真调查,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工作,基本查清了黑砖窑事件中涉及的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管不利、失职渎职以及个别党员干部参与黑砖窑承包管理等严重问题。并对有关人员做出了严肃处理。所查处的案件共涉及2个市、8个县即临汾市的洪洞县、乡宁县、襄汾县、运城市的芮城县、临猗县、新降县、万荣县、永济市,共对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给予党籍政纪处分。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4人,一般党员干部37人,给予党政纪律处分的95人,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3人,撤销职务7人,党内严重警告28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开除2人,撤职24人(其中包括撤销任职资格以及罢免职务),降级19人,记大过15人、记过14人、警告1人。
(2007-07-16 10:27:53)
[杨森林]:
上述人员中凡有人大任命的给予撤职处分和免职的均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此外,司法机关正在追究涉嫌犯罪的8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其中2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另外6人留待司法机关做出处理后我们将依法做出党纪、政纪处理。
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8名县处级党员领导中,涉及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其他县委领导的12人分别是洪洞县县委书记和洪洞、襄临、襄汾、瑞城、临沂、行将等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其他县级领导。其中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撤职2人、降级2人,记大过3人,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
(2007-07-16 10:31:10)
[杨森林]:
涉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6个,即临汾、运城两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土资源等职能管理部门,对这6个局的局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另外,免去洪洞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副书记的职务,建议免去县长职务。
涉嫌非法使用童工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已经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有,芮城县、阳城镇、孙建村、宋建砖厂非法使用童工一人案,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敬孝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敬藏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郭瑞丽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万荣县黄埔乡严惩矿长张泽非法使用童工,万荣县黄埔乡瓦窑非法使用童工2人案,万荣县黄埔县洞眼村杨永德非法使用童工1人案,万荣县通化镇六铺村非法使用童工一人案。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材志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这个同志分管劳动监察大队,因为王仲德单位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何向国单位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以上五案涉及六名童工,共追究6名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人。
(2007-07-16 10:34:36)
[杨森林]:
其他的非法使用童工案待下一步查明事实后,我们将依纪依法追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责任。
在严肃追究“黑砖窑”案件中,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根据调查情况,责成临汾市委、运城市委向省委做出深刻检查,省人民政府已经责成临汾市、运城市人民政府,和省劳动社会和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向省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其主要负责人在本市、本系统干部大会上做出检讨。
(2007-07-16 10:40:41)
[杨森林]:
下面我重点通报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和芮城县杨城镇孙建村砖厂“黑砖窑”案中涉及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案件的处理情况。
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黑砖窑案共追究有关责任人2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9人,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2年2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党内严重警告10人,撤销行政职务包含撤销任职资格及罢免职务10人,行政降级5人。
(2007-07-16 10:41:08)
[杨森林]:
此外,组织处理1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6人。分别给予洪洞县县委书记高洪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洪洞县县委书记、县长职务,建议免去县长职务。给予洪洞县县委副县长王振俊免去县长职务。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原党委书记现任窑炉区副区长段红霞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许金铁撤销镇党委副书记处分。建议给予性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巍勇斌撤销职务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委员、宋葛平撤销党委委员职务处分。给予洪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乔红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洪洞县工商局局长石红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洪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礼金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工商局副局长李清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更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洪洞县工商局副局长李华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洪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张安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2007-07-16 10:42:25)
[杨森林]:
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工商所所长王宁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派出所所长刘林忠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党支部书记王东级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其县人大代表职务。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村委主任赵军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建议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的职务。
司法机关对洪洞县广胜寺镇派出所、广胜寺镇工商所、国土资源局、广胜寺镇所,共6名涉嫌犯罪的工作人员采取了司法措施,正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芮城县杨城镇孙建村“黑砖窑”案共追究有关责任人1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6人,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撤销行政职务包含撤销任职资格以及罢免资格5人。行政降级4人,行政记大过4人,
(2007-07-16 10:46:58)
[杨森林]:
给予芮城县县长陈杰行政记大过,给予芮城县原县长助理现任风陵渡开发区副主任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阳城镇原党委书记、现任芮城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芮城县古魏党委书记,原阳城镇党委副书记郑钢撤销镇党委书记处分。给予芮城县阳城镇副镇长反重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给予芮城县阳城镇企业办主任王富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敬孝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李进仓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尚言福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芮城县杨城镇派出所所长张寨放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阳城镇派出所指导员张运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郭锐丽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2007-07-16 10:48:45)
[杨森林]:
给予芮城县杨城镇孙建村党支部书记孙学让撤销村党支部书记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
给予芮城县杨城镇孙建村党支部部副书记孙建砖厂法定代表人孙安民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代表职务。
下一步随着司法审判工作的推进和案件调查工作的深入,我们将对其他的违纪违法案件做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次“黑砖窑”事件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省委省政府一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改进作风、尽职尽责,加强管理。共同维护山西和谐发展,社会和谐的大局。省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搞好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为山西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整治保障。
今天就通报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