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郑筱萸,被执行死刑。
电视台几乎在同一时间,用单行出字的新闻快速播出。我是在最短时间,最快看到的。
大家都很高兴。
但快意一出即打住,特别是看了相关报道,看了那篇题为《决不给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后,总觉得,还有什么东西,骨鲠着,让人快不出来。
一个郑筱萸被执行死刑,就解决了腐败的“藏身问题”吗?
“藏身问题”很重要,即郑筱萸,怎么就由一个领导变成腐败分子的,他先来何处,后藏何地?他不是野草,凭空冒出。难道九年前,即1998年出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前,担任原医药管理局局长时,就“目中无责”,不管医药吗?如若那时就不好,怎么会把改写中国药品管理历史的重任,交付给他呢?
决不是一个“目中无责”的问题,他的责很清楚,那就是他自己,他就是钱,他就是权。否则,没有经过高层历练,一个普通人上来,连窗户门都没摸清的,谁敢这“五没”:“没有调查研究,没有听取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没有局部试点,没有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甚至没经过局党组和局务会议集体讨论”。而且这“五没”,也是犯案后才归纳的,先前谁管过,谁过问过,怕是讳药禁地,再有“没”也没人管,再多“没”也没人问。
决不是一个“地标升国标”的事。只看他退休离开岗位一年半后,仍视下属几个主任、秘书、司长被立案、拘留于不顾,大着胆子“走西口”,继续使用余威,谋取药品、医药器械审批的“过桥费”(我们只知道他涉案的这一例,任上许多事或许还“藏”着),就可见其影响、其权威、其“人脉”、其“熟络”,非比一般了。
他藏身国局九年,缘何直到离职前后,才反腐风起,退休后,才东窗事发?可见其隐之久,隐之固;藏之深,藏之幽。
一个郑筱萸被判死刑,难道就是他一个人的事?相关其它周周遭遭,环节上下,就没任何干系?
一个郑筱萸被判死刑,只能说解决了一个国管贪官的问题,决非解决藏身之地的事,要解决“藏身问题”,须解决他曾经的周围,解决养他成贪、持权成霸的那个环境。
也即,郑筱萸判死刑,不是事情的终结。作为组织,至少要找出他为什么到退休后,还能凭借职权的余威致死刑的原因,以及,有些事为什么他在任上时没解决,而让一个国家部级干部赴死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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