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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目标责任 确保减排目标
今年要推动完成28项烟气脱硫工程和35项水污染防治任务
本市日前召开生态市建设与污染减排工作会议,确定了当前本市污染减排重点工作和生态市、生态区(县)建设工作,并要求今年推动完成28项烟气脱硫工程和35项水污染防治任务。会议还对污染减排中减排量计算、生态区(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据了解,国家要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2005年,本市实际排放二氧化硫26.5万吨,化学需氧量14.6万吨。到2010年,国家允许本市排放二氧化硫24万吨,化学需氧量13.2万吨。若按照全市年均经济增长12%计算,相当于单位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削减48.5%。同时,2007年,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年度工作目标是2.1%。全市近几年经济增长在14%左右,特别是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天津经济还将会保持高速发展势头,第二产业的比例有增加趋势,污染物减排任务非常艰巨。
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污染物减排指标要落实到源头,以具体治理项目为依托,确保区(县)污染物削减目标的实现。同时,要加大对重点项目治理的推动工作,今年要推动完成28项烟气脱硫工程和35项水污染防治任务。各区(县)还要建立污染减排长效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实行污染减排一票否决。要加强对电力企业烟气脱硫项目的监管,对列入“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拟建和在建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应按期完成烟气脱硫项目建设,对逾期未完成的企业将暂停新、扩、改建项目的审批;严格监督已建成并投运的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状况,以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对擅自停运的,天津市环保部门将会同市物价部门取消其脱硫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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