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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篇
近五年来,天津市农村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大胆探索,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政治、组织、人才、作风和制度保证。
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区县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区县党委处在“三农”工作领导的第一线,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指挥者,如何发挥区县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区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一)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推动。仅去年,本市农村区县党委围绕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下发文件95份,召开区县委常委农村党建工作专题会议69次,区县党委书记亲自参与调研和推动92次。(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具体指导。去年,区县级党员干部建立农村联系点494个,到联系点指导工作2352次。(三)采取包村、驻村帮扶措施。去年,组织665个区县直属部门参与包村工作,选派3766名机关干部驻村帮扶,选派255名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挂职推动工作。(四)组建宣讲队伍入户宣传。去年,6913名机关干部进村入户进行宣讲,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人心。
二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乡镇党委是龙头和重点,村党组织是基础和堡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一)强化组织建设。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及时研究调整组织设置,健全组织体系。经过去年换届选举,全市3858个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同时,还建立879个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立187个农村社区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二)分类指导帮扶。帮助2069个先进一类支部确立新目标、树立新形象、争做新样板,市委每两年对其中的优秀农村基层组织进行命名表彰。督促1516个中间二类党组织上台阶。每年都采取倒排的方式确定总数10%的相对后进村,采取“五位一体”的帮扶求转化。市、区县共同出资2464万元,解决了397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难题。(三)夯实经济基础。通过“抓党建促小康”,1997年全市农村全部达到小康村标准,提前三年完成市委创建目标。全市共有2148个村达到市级宽裕型小康村,占55.5%,115个和41个乡镇分别达到市级小康乡镇、市级明星小康乡镇标准。去年,全市建成文明生态村484个,新启动311个文明生态村创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村容村貌发生巨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942元。
三是充分发挥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管理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制度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既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一)民主选举顺利推行。村党组织换届和届中调整普遍采取“两推一选”办法扩大党内民主,村委会全部依法实现民主换届。去年,全市99%的村党组织、98.2%的村民委员会圆满完成民主选举换届工作。(二)民主决策不断进步。全市广泛推行了村级事务“六步决策法”, 98.6%的村依法划分了村民小组,84%的村依法推选出了村民代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决策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民主管理日趋规范。95.7%的村能够较好地执行《村规民约》或《村民自制章程》,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四)民主监督逐步健全,全市乡镇、村普遍实行了村务、政务公开,95.3%的村和98%的乡镇达到了“六规范”的要求。全市树立了10个民主政治建设示范乡镇、100个民主政治建设示范村。(五)制度创新成效明显。全市农村推行了村级事务“六步决策法”,先后出台了《天津市村级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村民自治示范章程》、《村民小组工作示范规则》、《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干部守则》等,还进行了一些如村干部编制化管理、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等探索和实践。
四是充分发挥党管人才的组织领导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证。建设新农村,人才是关键。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农村人才队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撑,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一)着力提升执政能力。自1997年开始,全市推行了村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并根据农村形势发展的需要,每年都组织乡村干部参加不少于10天的农村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时事形势教育。全市有4322名村干部参加了大专以上学历学习, 196名村干部参加了南开大学举办的村干部MBA课程研修班学习。仅2006年全市共举办各类乡镇、村干部专项培训班655期,培训乡镇干部11583人次、村干部2.45万多人次,10477名村干部参加了任职资格培训。目前,全市村干部中,各类经营管理人才6839名,占38.3%;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509名,占8%。(二)着力拓宽选人视野。选好人、用好人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和关键,也是党管人才原则的具体体现。长期坚持村级干部一职一备的原则强化后备干部培养,把回乡优秀知识青年、复转退伍军人、致富能手、管理能手纳入村后备干部人选,实施了“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党员培养成村干部”的“三培养”工程,使一大批能力强、水平高、群众信任的乡土人才走上村干部岗位。目前,集各类人才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达到11798人。同时做好退职落选村干部工作,发挥其余热,理顺台上台下关系。(三)着力培养新型农民。自2004年9月开始,市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用三年时间通过实施红色证书、绿色证书、蓝色证书、村干部和农村经纪人培训“五大工程”,培训100万农村劳动力,提升全市农民整体素质。截至去年9月,共培训农民89万人,其中红色证书22.2万人,绿色证书25万人,蓝色证书36.6万人,经纪人2.1万人,村干部及后备干部3.2万人, 54.8万人毕业并取得各类培训证书,2.4万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7万人获得农业部颁发的绿色证书。
五是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作风保证。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搞好教育提素质。去年,全市共举办农村党员集中教育培训班7927期,培训党员30.96万人次,有6.9万名55岁以下农村党员掌握了1至2门实用技术。(二)发挥作用做表率。12.5万名有活动能力的党员参加了党性实践活动,有8.9万多名党员参加了设岗定责活动,有10.7万多名党员参加了党员联系户活动,建立党群共富小组2.7万多个,联系农户13.9万多个。农村党员中发挥作用好的占78.8%,比较好的占20.1%。(三)注重质量抓发展。实行发展对象“双推制”、发展党员“公示制”、程序把关“预审制”、指导工作“督察制”和发展责任“追究制”,着力提高新党员的质量标准。仅去年全市农村发展党员4510名,其中发展35岁以下的2865人、妇女1195人、农村一线的农民2346人、农村“先富群体”1304人、村委会成员323人、村委会主任62人。全市农村入党申请人4.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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