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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的暴利从何而来?“聘政府工作人员当‘开发顾问’、在土地费上做文章、少交基础设施配套费、送钱物‘摆平’政府官员后逃避项目抵押金、‘套’住银行获得贷款、雇用‘黑社会’成员强行拆迁……”
这些是7月11日“新华视点”《黑龙江一房地产商自爆官商勾结内幕》的内容(见本报7月12日)。文章发表后,读者在指责官商勾结时,亦有人质疑,“报道的内容是不是编的?”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记者程子龙对《青年周末》讲述了他的采访经过:在收到举报材料后,他赶到报料人所在城市了解情况。在与报料人详谈之后,就相关细节与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采访中,程子龙还接到了“不客气”的电话。而报道中曝光的内幕仅为调查真相的六成。
收到百页举报材料
“我原是黑龙江省某地级市一家建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2002年,我同另一家公司一位股东合作,以他公司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
按规定,我们应交1500万元项目保证金,但如果交那么多钱,就没有流动资金搞建设了。后来我们给一位领导送了钱和物,只交了500万元对方就答应了。
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以拍卖方式购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拍卖摘牌后,马上就要交土地使用费。我们应交土地使用费1100万元,当时肯定交不起。于是同有关部门领导搞关系,不但推迟交费,也不用交那么多。后来拖了一年多,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了才交费。
在把土地‘拿’下来以后,我们请有关领导干部去青岛、海南等地游玩了一圈。这些人回来后,就给我们‘用上力’了。”——开发商自述
在今年春天,我收到一份快递:一个特别厚的文件袋,里面装了一份厚达百页的举报材料,50多页自述,还有附上的证据材料。
看完整个材料之后,我觉得事情让人非常震惊:报料人自称原本也是一个开发商,后来因为不满拿钱贿赂官员、摆平银行以及找黑社会搞强制拆迁的做法,被合伙人踢了出来。
这些内容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包括如何搞定官员和银行领导,以及里面的一些细节。
虽然素材不错,但对于我们记者而言,却非常棘手,因为房地产交易的黑幕光靠一个举报材料根本就说不清楚;另外我要是把材料中涉及的所有问题都核实一遍,至少需要花上几年时间,我也没这个权力,没这个能力。我只是一名记者,既不是执法部门,也不是纪检部门,只凭个人的力量无法调查清楚,即便能查出来,也不一定被承认。这让我一直犹豫,这个选题能不能做,要怎么做才能保证它能发表出来?
最后,我还是报了这个选题给分社领导,在采编例会上,领导同意了,领导告诉我一定要严肃认真地采访,保证事实绝对真实可靠,因为新华社是不允许有失实的稿件的。
仔细采访报料人
按照报料人留下的联系方式,我跟他联系,告诉他我要去他所在城市,约他见面唠唠嗑。
在那个城市采访,我把时间分成两段,白天我要采访,晚上,我就把报料人约到我住的宾馆里详谈。约在我住的地方,我们都有安全感,毕竟这个事对于他来说是天大的事。
他是一个看上去挺朴实的中年人,个头大概175厘米吧,穿得也很普通。在之前的几次电话联系中,报料人已经给我留下了不错的印象,见面之后更是觉得他是一个很诚实、很中肯的人,与印象中开发商的样子一点都不相符:说话不很社会化,出手也不是那么阔绰。
开始唠嗑之前,我把丑话说到了前头:“我这次不是为你解决什么问题而来,而是你把问题说开了,能为国家做点贡献。你考虑好,什么能跟我说,不能跟我说的,我宁愿不写。”他答应了。他开始回忆,描述这些年来自己的遭遇,有时会因为记忆的不清晰有些停顿,等回忆清楚后再说出来。在哪个环节送了钱、哪个环节送了物这些细节他讲得很清楚,包括钱送给了哪个单位哪个人、对方叫什么、什么职务,送了多少钱等等。
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我全程都用了录音。对于我没有听清楚的地方,我会让他重新说一遍。第一次交谈之后,我又让他按照我想了解的脉络又重复了一遍。
规划部门:档案拿不出来
“我们从事的这个房地产项目,有许多地方违规。有些费用还没交齐,需要审批的那些章就都盖出来了。
其实,缴纳多项费用都要通过贷款。在贷款问题上,我们想了许多办法,终于把一家银行领导给‘套’住了。我们先期交纳10%的土地使用费后,就把土地使用权证拿到了,后来又把项目许可证拿到了。我们找到一个县城的银行领导,通过他联系上市里某银行领导,以土地使用权证和项目许可证作抵押,从银行贷款1200万元。”——开发商自述
有报料人主动抖料,手里还有他提供的材料,这个采访看似容易,但揭露这样的黑幕,仅以报料人的说法和提供的证据还不够,毕竟这只是一家之言,我需要核实。在核实采访中,我采取了与被批评者见面的方式采访:对方违规的,他投诉中涉及到的内容,我都采访了。为了保证这些报料是事实,不是杜撰,我还去实地看了违规拿到了房产证的楼盘。
怎样核实,问谁,怎么问?我考虑了很久:在地方上,人们对于消息的敏感度是我们很难想像的,如果因为我的采访不谨慎,暴露了报料人,对他,可能会是灭顶之灾;对我,也会使采访进行不下去。
两天的时间里,我跑了当地的规划部门、消防部门、当地的法院(开发商在法院有其它纠纷诉讼)、该房产所在地的区政府以及当地的房屋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
在这些采访中,有些部门非常配合:房屋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我所询问的房屋项目没有经过竣工验收,但已拿到了房产证。
有些部门直到现在也没有给我答复:比如我到规划部门去了解情况,我直接找到该部门的负责人,告诉他想查一下“某某项目是否经过规划许可、审批?”
负责人表示“会全力配合我的采访”,不过要“查一下档案”。之后又告诉我“档案拿不出来”,说找到后给我答复。不过直到今天,我仍旧没有得到规划部门的反馈。包括消防部门,也是这样。
区长:不能接受采访
“把项目和土地等拿到以后,最难的一项工作是动迁。我们找到有关部门的一名领导,暗地里聘他作为项目开发顾问,给他好处。第一步,先让产权处冻结动迁户的房证,防止动迁户改变用途增加我们的动迁成本。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摸一下动迁户的底数。第二步,委托评估公司对动迁户的房产进行评估。
我们借助有关部门的熟人,可以给评估公司提供动迁区域房屋交易的最低价,这样评估公司就会给动迁户的房屋价值评估得很低。”——开发商自述
报料人所说的开发项目就在该市的某区,我决定直接跟该区的区长那里了解情况。在区政府的楼下,门卫就把我拦了下来,让我先跟当事人联系。于是,我在收发室给区长打的电话。
第一通电话打通后,当我表明自己是在调查“某某某房地产项目的问题,想了解一下区里包括区长是怎样看待这个事情的,为什么会这么做?”时,区长表示,“没有时间啊。”让我先和宣传部门联系。
跟区宣传部沟通之后,我又给区长打电话。刚开始,他并不直接拒绝我,直到打了几次电话后,他很干脆地告诉我,“不能接受采访”。“这个问题如果区里不答复的话,我就到市里采访,让他们给我一个答复。”
或许是这句话起了作用,区长虽然拒绝了我的采访,但他派了另一名工作人员接受我的采访。这也算是当地政府的一个态度。
成稿前接到“不客气”电话
采取迂回的方式做这个调查,倒不是我怕事。在我调查回来之后,成稿之前,我接到熟人的电话,当然多是来求情的,也有询问采访情况的。
对于这样的电话,我也不直接拒绝或者应承下来。这样的事,在以前的采访中,我也碰到过。他们的话说得更露骨呢,直接就恐吓我“不想活了,是不是活够了。”
求情的电话至少也有5个,都是表示,“稿子如果不发,忘不了你的好处”或者“以后表示感谢,能不能关照一下”等。实际上,这些话对我来说,不能说没有压力,因为我还要生活在这样的群体里,还要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不过,为了正义,为了履行一个记者应尽的责任,我不怕我的朋友不理解我。
稿子只写了事实的六成
稿子出来后,影响很大,正面的、负面的评论都出来了。新浪网上的评论我也看到了。有人说我写的东西是编出来的,我只能付诸一笑。
采访时我就怕人家说我是编的,为了保证报道的真实性,我只写出了采访中获得的讯息中的六成。事情比我报道出来的还要严重,还有揭露开发商偷税漏税的情况,我没有写进去。我有采访笔记和录音,第一手的材料我也掌握着。
这篇报道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的确,报料人披露贿赂当地的主要官员和银行领导这部分内容,我没有办法和当事人进行核实。这些我只能一笔带过,报道也没有表现出具体的细节,比如贿赂了谁,拿什么贿赂。这就是我为什么以自述的形式来做这篇报道。如果以调查的方式来表现,它的影响可能更大,风险也就更大。当然,靠我自己的力量,也很难调查出来,我只能期待着有关部门能认真查处此事。
当地建设部门表示要调查
自从文章发表了之后,黑龙江省有关建设部门给我打电话,让我透露事情的发生地及相关情况,他们要调查了解有关违规问题,以便向建设部交代。我回绝了,因为我必须保护报料人的人身安全,除非是纪检部门介入严查此事。
有这样的担忧很正常,报料人检举的是黑龙江某地市的主要官员,黑龙江省建设部门是很难单独查处这些官商勾结问题的,我把想法跟省建设部门沟通,他们正在研究。
为了保护报料人的安全,在这里,我不会说明我采访报料人以及当地官员的具体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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