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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记者26日从天津开发区获悉,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开发区出台了《实施蓝天工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该方案,开发区将对有利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行为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据了解,这在天津市尚属首次。
根据该《方案》,开发区将确保2007年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80%,完成二氧化硫年度削减任务,使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较06年有所下降。
开发区环保局总工程师卫红梅告诉记者,根据对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分析,目前尘土及二氧化硫是影响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及区外污染源也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因此,开发区将重点防治扬尘污染、控制煤烟型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区域绿化建设和区外污染源治理的沟通协调。
据了解,在《方案》中,开发区出台了较为具体的保障方案。其中提出,将对有利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行为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
开发区的财政支持体现三个方面。首先,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对循环经济和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运行提供补贴,鼓励企业开展空气污染防治工作。对于烟气脱硫项目的建设给予资金补贴。其次,根据拟颁布实施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燃煤锅炉脱硫设施补贴暂行管理办法》,对区内各热源厂燃煤锅炉脱硫设施的运营给与补贴。同时,开发区还充分利用现有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废气排污口的在线实时监测设施安装进行资金补贴,以便于监测并加强监管。
开发区管委会还将设立专项资金,建立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由环保局负责受理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及公众环境投诉,若举报情况属实,特别是该环境违法行为经处理后可明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或环境形象的,由环保局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环保局还将聘请一批环保社会监督员(其中每个社区各聘请1名,区内企业共聘请10名),对区域各类环境问题进行监督,便于环保局及其他部门及时了解并处置环境违法行为。
为切实改善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开发区除了用财政政策予以支持外,还将采取加强环境监测与监控、启动开发区工业区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建立环境空气质量信息通报制度、强化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行政监督监察力度等多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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