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国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想必老外有所耳闻,而且有些还领教过,对此,他们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就是两手一摊作摇头状。不过,终于有老外看不过眼按捺不住站了出来,疏导起混乱的交通。时间:7月25日下午5时;地点:深圳宝安区一个路口;原因:行人抢行,车辆逆行,交通为之堵塞;举措:路过的5名老外下车,站在路口打着手势指挥交通;效果:半小时后,车流开始缓缓流动;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不知读者诸君读过这条新闻作何感想,是为某些国人的陋习再次感到脸红,还是见怪不怪见惯不惊?是对老外的认真劲儿不以为然,还是质问此时交警在哪里?而我想问的是,为什么挺身而出的是老外,而不是某一个国人?而如果换作国人志愿疏导交通,会不会还如老外那般灵光,或者干脆说,还买不买这人的账?
我不揣冒昧,索性替你们回答了吧。在我看来,某些国人甚至是大部分国人,想都没想过肯为这事出头,或许,有少部分国人想到了出头却碍于某种压力退缩了。什么压力呢?他人的冷嘲热讽,他人的麻木甚至故意不配合,也许都是有的吧。嗬,哪来的大个鸭梨,怎么就显摆上了你?那么,何以老外肯出头而且一出头就灵了呢?我想,首先是人家老外没咱想得那么复杂,而且觉得事关自己,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公益,那一句广告词怎么说来着——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再者,老外毕竟不是国人,许多人可能是出于震惊也可能是出于新鲜好玩,就那么听着老外招呼了。这当然扯不上迷信老外或者崇洋媚外什么的。何以见得?因为我敢说,若是那些老外被聘为交通协管员天天站那疏导交通,时间长了,也会失灵的。
还是回到为什么挺身而出的是老外,而不是某一个国人。这不得不说是缘于国人的公共资源、公共设施主人翁意识的缺乏,公共管理参与意识的淡薄。老外实在看不过眼成了交通疏导的志愿者,这让我们又想到了国内某些志愿者组织的不成熟不景气不规范。是的,我们也时常看到一些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走向马路,走向社区,但我们却很少看到这些组织和个人的连贯性,也很少看到志愿者组织一呼百应的示范效应,偶尔有这样的坚持服务社会理念不动摇的组织出现,我们将它看作了新闻!
而在另一方面,某些国人又对公共资源、公共设施表现出了超强的“主人翁意识”。君不见,很多的公共资源被哄抢被掠夺,很多的公共设施一照面,就被肆意践踏被破坏。在这些人的眼中,广场上的灯泡,马路上的井盖,公园的坐椅,统统得而坏之,偷而卖之,搬而私用之。在这个时候,公共资源、公共设施成了不拿白不拿的私货了。这种得而居之,占而享之的观念倒是活脱脱展现了“主人翁意识”。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但这种对公共资源、公共设施、公共管理的权利人人有份,责任几近于无的观念,留藏在心窝窝的,会是一小撮吗?
发生在深圳的老外志愿疏导交通的新闻,会感动、触痛进而激发出我们应有的主人翁热忱吗?目击老外义举的一位先生表示“我觉得很羞愧”,但愿这成为我们的共识。有道是“知耻近乎勇”,愿与诸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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