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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田玉珏):7月28日,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新闻发布会在利顺德大饭店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天津将开展14项工作和6项保障措施,加强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争取到2010年,实现控制近海捕捞强度、缩减产量,稳定和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每年增殖重要水生生物苗种数量4亿尾左右、底播增殖苗种10亿粒以上等目标。
据悉,天津水产部门将开展的14项工作主要是:
1、严格控制捕捞能力的增长,规范捕捞行为。
2、加强水产资源恢复增殖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3、加大水生生物生态结构调整和重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力度。
4、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恢复沿海湿地生态系统。
5、加大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拯救及外来物种监管机制。
6、加强水域使用管理和监督,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供空间。
7、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制订应急措施。
8、建立和完善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水生生物检验检疫、水域生态环境监测、水生生物种质鉴定等体系。充分发挥引育种中心的作用,加强外来水生生物物种管理,保证水生生物种质安全和质量,使外来水生生物物种危害得到有效监控。
9、开展水生生物及水域生态修复技术等基础研究。
10、建立渔民转产服务体系和渔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转产专业的渔民得到妥善安置、生产生活困难的渔民得到救助。
11、重点对港口、船舶、海上石油开采等对水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的单位加强执法监管。
12、加强水库、河道等水域的生态治理。
13、减轻面源污染,防止影响周边水域生态环境。
14、推动养殖方式转变,加强养殖水域的监督和管理。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制订生态养殖规划,健全养殖环境技术规范,实施“测水养殖”,加强养殖环境监督管理。
6项保障措施主要是:
1、加强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2、加大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资金投入。
3、加强对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
4、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与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局等部门制订的规划、计划、项目相衔接的机制,做好项目的关联性分析,组织专门力量为全市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5、强化依法行政和执法管理。
6、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方面的科研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科学研究,通过科技创新突破水域生态修复和生态治污等一些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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