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于今年6月发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专项治理的通告》。通告规定,违反相关规定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目前,本市确定的自拆期限已过,但仍有不少违法广告设施逾期没有自行拆除。截至昨天下午记者发稿时,市容综合执法部门已经率先对卫津路上的近100块违法广告设施进行了强拆。从今日起,各区综合执法部门也将按照执法程序,对辖区内所有违法广告进行强拆。
这次户外广告专项治理范围包括中心城区154条主干道路、快速路、17条放射线、外环线、高速公路、国道(天津段)及其两侧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本市16片重点繁华地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周边地区、海河综合开发改造规划区域、风貌建筑保护区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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