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大户何以能“边污染边生存”
污染企业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它们为何能在农村长期生存下去呢?
“循规蹈矩”,是污染企业能够在农村长期生存的第一个“诀窍”。
为了生存,污染企业可谓“循规蹈矩”,该办的手续一定会办,该交的钱一定会交。记者在广西玉林采访时发现,当地清理整顿的绝大多数小纸厂,土地、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照都很齐全,排污许可证甚至被放在很显眼的地方。“办理排污许可证之后,纸厂每年缴纳几千上万元排污费,另外老老实实纳税,基本上不会有太多麻烦。”一个小造纸厂老板私下对记者说。
对村民软硬兼施,是污染企业的第二个谋生“诀窍”。
为避免村民的激烈抗议和环保冲突,一些污染企业往往会刻意树立自己的“友善”形象,比如为村民进厂打工提供机会,让村民有钱赚,借以转移后者对自身生存环境恶化的担忧。
记者曾在广西兴业县卖酒镇询问村民对“小造纸”污染河水的看法,一位村民是这样回答的:“没见过的人觉得很脏,我们见多了就见怪不怪了。我们现在最担心的不是污染,而是没钱赚。如果政府不关停这些企业,我们就有事做,停了我们就没活干了……”
对那些维权意识强烈的村民,污染企业则是拳脚相加,而且每每借助当地政府的力量。记者调查发现,在很多农村环保冲突中,与老百姓打得不可开交的,往往不是企业,而是当地政府。
环保部门执法偏软,这一弱点也被下乡污染企业“巧妙”利用。
基层环保部门执法存在三大“软肋”:人手不足、设施陈旧,这是“硬伤”;地方保护主义的阻挠,这是“外患”;再就是执法手段有限。
治理农村企业污染,环保部门目前只有限期治理、停产治理的建议权,决定权在同级政府。另外,环保部门目前的排污收费远远低于污染治理成本,对环境违法经济处罚的最高额度仅为10万元,发生特大污染事故也只能处罚100万元。这种处罚力度,对一般小企业还能起一定作用,但对于大企业来讲却无关痛痒,它们宁愿接受处罚也不愿投入更多的资金建设治污设施。
行政执法手段有限,处罚难以到位,这使得一些企业主常常公然拒绝、阻挠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甚至屡次出现暴力抗法现象。在此情形下,“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已成为一些基层环保部门领导的真实处境。于是,那些想要“站得住”的环保官员便往往选择保护地方利益,与污染企业勾勾搭搭。
司法介入环保维权严重不足,这也为下乡污染企业提供了继续存活的机会。
按照国家现行环保法规,污染纠纷中的受害一方,既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实生活中,污染受害者绝大多数选择逐级、反复向环保部门投诉,而不是找法院。
“因为起诉到法院的老百姓常常遭遇证据不足、不予受理的结局。即使法院受理了,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下,老百姓胜诉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老百姓只得选择上访,指望上级环保部门能强制污染企业进行赔偿。但从目前权限看,我们根本无法满足老百姓这样的要求。但老百姓不甘心,还是反复找环保部门,而污染企业和有的地方法院却在一边‘凉快’。”国家环保总局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彭德富向记者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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