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的,属于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记者昨天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厅、省气象局联合出台《安徽省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并且发现中暑病例需进行网络直报。据悉,这也是我省首次出台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高温中暑事件分四级
据介绍,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预案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其中,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发生;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发生;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中暑事件分四级预警
预案还规定,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分析,结合高温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确定预警发布的级别,经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
其中,一级预警(红色预警)指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Ⅰ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极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二级预警(橙色预警)指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Ⅱ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三级预警(黄色预警)指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较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四级预警(蓝色预警)指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Ⅳ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可能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通过有关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相应提出防御措施。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科学分析判断,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发现中暑病例需填报告卡
预案提出,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子,结合地区气候背景资料,以及高温持续时间,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四个等级。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单位在当日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进行网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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