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买护肤品,去银台交款时被化妆品店堆放的几个纸箱子绊倒,脖子上戴的一个玉坠摔坏了。近日,经塘沽法院调解,陈小姐的医疗费、财产损失由化妆品店承担。
据了解, 8月3日,陈小姐到某化妆品店里买护肤品。当时店内正在进货,地板上堆放着不少货箱。陈小姐去银台结账,被地上摆放的一个箱子绊了一下,当时她穿着鞋跟较高的凉鞋,一下重心不稳摔倒在地,手脚也摔出肿块和淤血。
化妆品店负责人马上将陈小姐带到医院,检查诊断是皮肤和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但陈小姐戴在脖子上的玉坠却被摔裂。陈小姐说,玉坠是男朋友花1500多元买给她的定情物,对她来讲有非常重要的纪念意义。
转天,陈小姐把玉坠的发票、鉴定书等材料提供给化妆品店时,该店的负责人称只能按原价的一半赔偿。理由是陈小姐摔倒是因为自己不小心,不是化妆品店的员工将她推倒的,且玉坠已佩戴很久要有一定折旧。
陈小姐认为,自己在店里购物时摔倒,主要原因是因为该店在地板上随意摆放货箱,且未设任何警示标志,该店应承担全部责任。陈小姐将该店起诉至塘沽法院,要求该店赔付各项损失共计2500元。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化妆品店同意一次性赔偿陈小姐医疗费、财产损失费共计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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